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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可出租赚钱?骗局!甘肃省公安厅发布一周典型电诈案件预警

 2020/05/18/ 08:28 来源:兰州晚报 记者苏晓 杨昕

微信号可出租赚钱?骗局!

省公安厅发布一周典型电诈案件预警

  每日甘肃网5月18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苏晓 杨昕)5月16日,省公安厅发布一周典型电诈案件预警,其中警方发现有不少学生将自己的微信号租给别人,不法分子用他人的微信号欺骗同学、家人或朋友。你身边出现过这样的案例吗?快快转发给身边的同学和家长!

  案例一 出租微信号被用于诈骗案例

  5月10日,酒泉公安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发现个别中学生经同学、社会闲散人员介绍,将自己的微信号以每天40-80元的价格出租给他人使用。

  在校学生应该增强个人新型安全保护意识,不要将自己微信、QQ号、身份信息、银行卡等出租或转借他人使用,防止违法犯罪人员利用。出售买卖实名制手机卡、银行卡,一旦被用于犯罪环节,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警告、训诫、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有疑问,可拨打96110咨询。

  案例二 冒充公检法诈骗案例

  5月10日,陇南市居民X先生在家接到一自称上海市嘉定区公安局张警官的电话,称X先生涉嫌一起非法洗钱案,需要其配合调查。X先生听到后非常紧张,按对方要求关闭了自己所有的通讯方式,并申请了一个新的QQ和对方联系。在QQ聊天中,对方索要了X先生所有的银行账号和账号内的存款信息,并索要了手机验证码。后X先生收到了转账短信,其银行账户内的20余万元被转走。X先生联系对方时,对方已将其拉黑。

  公安机关不会在电话和网络上办案,更不会通过微信、QQ等聊天软件和工作对象交流案情。

  案例三 刷单类诈骗案例

  5月11日,武威市居民H女士在微信群里看到有人发布兼职刷单的信息,便主动添加对方的微信,对方便指导H女士下载了“千牛”APP,并发送一客服微信让H女士联系。H女士先做了几单小额任务,每笔都收到了5-15元的佣金,后客服开始向H女士分配大额任务,其完成一单后,客服以要多次刷单才可完成任务为由,让H女士再次刷单。H女士多次付款共计10万余元后,客服仍以H女士未完成任务为由拒绝支付本金及佣金,H女士再次联系客服时,对方已将其删除。

  刷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天上不会掉馅饼。

  案例四 网络交易诈骗案例

  2020年5月13日,张掖市居民N女士在闲鱼APP上出售自己的闲置物品时,一买家和N女士在淘宝中聊天告诉N女士无法下单,N女士联系闲鱼客服,客服告诉N女士店铺未授权,交易已被冻结,需要交纳2000元保证金,等审核通过后再返还给N女士。N女士扫码支付后,客服又以其他理由诱骗N女士扫码支付15000余元,当对方继续要求N女士支付保证金时,N女士怀疑自己被骗,遂报警。

  网上交易时凡是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的都是诈骗,若对方提到账户被冻结、需开通新业务等字眼时请立即终止交易。如有疑问,请致电96110咨询。

  案例五 注销贷款平台诈骗案例

  5月11日,白银市居民M先生接到一陌生来电,对方称M先生在大学期间申请的教育基金存在问题,让M先生联系客服QQ解决。添加QQ后,对方称M先生的教育基金需要注销清零,让M先生登录京东金融APP和苏宁易购APP上借款,完成清零后两个小时内将钱返还。M先生便在两个APP上借款80000余元转账到对方的指定账户,后M先生发现已被对方拉黑,遂报警。

  贷款平台不存在注销清零一说,请时刻提高警惕,切勿被不法分子的谣言蛊惑。

  案例六 网络贷款诈骗案例

  5月11日,金昌市W先生接到一贷款公司来电,询问是否需要贷款,W先生便添加客服QQ询问具体事宜。W先生告知客服需贷款80000元,并和对方签订了电子合同,对方以缴纳保证金为由,让W先生向指定账户转账5000元,随后W先生收到85000元到账的信息,但无法提现,对方告知W先生银行流水不够需要重新提供,于是W先生又分两次向指定账户转账35000元,但仍无法提现,W先生感觉被骗,遂报警。

  凡是主动联系提供贷款服务的都涉嫌诈骗,凡是在贷款发放前要求缴纳保证金、解冻费、做流水账的都是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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