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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推动产业扶贫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2020/05/26/ 06:08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 周宁宝 唐延昌 强博 宣辉 张子恒 文国宏

  找准“金钥匙” 立足特色产业“改穷业”

  2017年前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省在产业扶贫上除了给贫困户安排过每户5万元的小额扶贫信贷资金外,直接投向贫困户用于发展生产的资金非常少,贫困地区富民产业培育明显滞后、体系不健全。截至2017年底,全省还有贫困人口188.67万人,贫困发生率高达9.56%。

  针对我省脱贫攻坚异常严峻的形势,2018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甘肃省培育壮大特色农业产业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意见》《关于完善落实“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扶持产业发展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贫困村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关于扶持贫困地区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全省贫困村果蔬保鲜库发展的意见》《甘肃省2018—2020年农业保险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等产业扶贫政策文件;2019年,又出台了《关于支持贫困户发展“五小”产业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产业扶贫措施和带贫减贫机制促进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产业扶贫配套政策,形成了完备的产业扶贫政策体系。

  我省产业扶贫政策设计,始终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到户产业培育与产业体系构建进行有机衔接,通过到户产业培育使贫困户的收入达到并超过“两不愁”的标准,能够托住底;在此基础上,通过构建完备的生产、加工、销售产业体系,让贫困户的脱贫产业与市场实现有机衔接,不断培育壮大,推动贫困户实现持续稳定增收。一是全面落实产业到户扶持政策,按照人均5000元、户均不超过3万元的标准为贫困户安排到户产业扶持资金,原则上一半用于补助到户发展种养产业,一半入股到与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建立贫困户与新型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具体的比例由县级政府决定。二是用财政奖补、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支持贫困村组建并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贫困县培育引进龙头企业,建专业市场和果蔬保鲜库,支持贫困户参加农业保险,着力构建扶贫产业体系。

  抓好“五挂钩” 铺就致富大道“拔穷根”

  我省发放扶持资金坚持“五挂钩”原则,着力解决贫困群众“没钱干”“不会干”“闷头干”“不白干”的问题。

  首先,精准投放到户种养产业扶持资金,解决贫困群众“没钱干”的问题。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牛羊菜果薯药”六大扶贫产业,全面落实扶贫资金精准到户扶持政策。2018年至2019年10月底,全省共落实到户种养产业扶持资金155.6亿元。其中,81亿元直接到户用于发展种养产业占52.1%;74.6亿元入股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带动发展产业占47.9%。共扶持贫困户109.4万户。其中,为2017年底未脱贫的47.7万户贫困户安排103.5亿元,户均2.1万元;为2017年底已脱贫的61.7万户贫困户安排52.1亿元,户均0.84万元。

  在到户产业扶持资金发放过程中,坚持“五挂钩”的原则和达标奖补办法。一是坚持与“一户一策”挂钩。2018年初,省委省政府在全省部署实施了“一户一策”精准到户脱贫计划,组织帮扶干部与贫困群众面对面沟通,下足“绣花”功夫,为每户贫困户量身定制了帮扶措施和脱贫计划。在落实到户产业扶持资金的过程中,坚持“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扶贫产业及小庭院、小家禽、小手工、小买卖、小作坊“五小”产业与“一户一策”精准对接,合理确定贫困户种什么、养什么、种多少、养多少以及投放多少产业扶持资金。二是坚持与“农民意愿”挂钩。贫困户可以根据家庭人口、劳动力状况和经营主体情况,自行确定发展产业和入股资金比例。对自愿入股的资金,明确权属归贫困户所有,督促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与贫困户签订入股协议、发放股权证。三是坚持与“真种真养”挂钩。大力推广会宁、东乡等县“扶贫抓产业、产业抓到户、到户抓达标、达标抓效益”的经验做法,优化产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重点采取达标奖补、以奖代补等形式,鼓励贫困户真种真养、多种多养。四是坚持与“见钱见物”挂钩。注重产业扶贫实效,对贫困户扶贫产业经济效益和助贫带贫情况进行客观准确计算,“见钱见物”,确保产业扶贫成效真实准确,杜绝“算账式脱贫”。五是坚持与“奖勤罚懒”挂钩。在不突破每户3万元到户资金的前提下,通过差异化的奖补,激发贫困群众发展种养产业积极性。同时,鼓励享受入股资金分红的贫困户主动参与村级公益事业。

  其次,以带贫益贫为导向,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决贫困群众“不会干”的问题。

  针对我省贫困地区山大沟深、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贫困群众市场意识不强、信息相对闭塞,弱、小、散特征明显,无法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有效对接的产业扶贫短板和难点,省委省政府下大决心、花大力气,通过培育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进行有效组织带动来解决。

  一是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用三年时间,分两步走,先解决贫困村合作社“有没有”,再解决“好不好”问题。在解决合作社“有没有”的问题上,贫困县在1979个没有合作社或只有1个合作社的贫困村扶持新建合作社2173个,实现了贫困村合作社全覆盖。在解决合作社“好不好”的问题上,坚持边组建、边规范、边提升。2018年第四季度,省委省政府就着手集中力量解决合作社“好不好”的问题,省政府举办了全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发挥带动作用培训班,省市县乡村约6万人参加了培训。全省组建起了6500人的市县乡三级辅导员队伍实施“万人培训”计划,帮助合作社提升带动能力。特别是针对2018年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合作社带动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指导各地按照办实合作社“五要素”标准给予大力扶持。一是支持合作社发展种养产业并建标准化种养基地,朝规模化方向发展;二是支持合作社购置农业机械,集中连片为农户提供耕种收服务,有效组织农户集约化生产;三是鼓励扶持合作社为贫困户提供种子、种苗、种畜禽等配套服务,提高现代技术、现代设施设备的应用水平;四是鼓励合作社通过订单生产组织贫困户统一销售,解决千家万户农产品“卖难”问题;五是支持合作社建设收购和初加工场地以及保鲜库、贮藏窖等服务设施,提升合作社有效组织农户进市场的功能。

  通过采取上述针对性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合作社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取得明显成效的“庄浪模式”“宕昌模式”“舟曲模式”。2019年底,全省贫困地区有3.64万个合作社,运营规范和较规范的合作社达到75%以上,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工作组给予了充分肯定,使我省合作社在实现由“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在办实合作社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二是大力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省政府出台了支持龙头企业的1000亿元特色产业工程贷款和500亿元农产品收购贷款的专项贷款扶持政策,大力培育引进龙头企业。截至2019年底,全省75个贫困县共引进培育龙头企业594家,累计达到2746家,基本实现了贫困县每个脱贫产业都有龙头企业带动的目标。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和经销商市场研判能力、企业管理能力和实战水平,省政府在兰州大学举办了为期一周的全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班,180名企业家和经销商脱产参加了培训。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发挥自身作用,创新完善与合作社、贫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订单种植、保底价收购、土地流转、承包地入股、提供贷款担保、吸收劳动力就业等多种形式带动合作社发展、贫困户增收,打造利益共同体,助推产业扶贫。形成了扶贫项目资金跟着贫困户走、贫困户跟着合作社走、合作社跟着龙头企业走、龙头企业跟着市场走的可喜局面。

  再次,以“卖个好价钱”为目标,加强产销对接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解决贫困群众“闷头干”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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