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宣传活动
每日甘肃网7月1日讯 据张掖日报报道(记者赵琳)6月30日,市、区林业和草原局通过张贴横幅、发放资料和宣传品、讲解新《森林法》等方式,共同在中心广场开展新《森林法》主题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对新《森林法》的关注度、知晓度。
新《森林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新《森林法》充分体现出“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原则,国家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加大公益林保护支持力度;实现从生产性森林向生态性森林转变,从计划性管理向市场化管理转变;取消了木材运输许可制度,调整了林木采伐许可范围;新增“森林权属”章节,明确森林权属,加强产权保护,为进一步推进构建现代林业治理体系,促进林业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加快国土绿化和提高森林质量提供了法治保障。此外,还专门增加植树节的规定,明确每年3月12日为植树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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