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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要学会做自己的守护天使”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为初中女生举办青春“课堂”

 2020/07/22/ 09:54 来源:兰州日报 记者 张烁

“女孩,要学会做自己的守护天使”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为初中女生举办青春“课堂”

  每日甘肃网7月22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为增强女学生的法治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7月14日下午,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法官赴兰州市第十二中学,带去了“花开的季节——你好,青春期”和“女孩,做自己的守护天使”两个主题讲座,就如何安全度过青春期和预防性侵害向女学生支招,近300名七年级女生参加了听讲。

  讲座中,少年法庭法官首先围绕青春期女生的身心特点、卫生健康、心理调适、早恋危害及生命中的四个原则等方面,通过专业的知识,运用多媒体课件,以生动活泼的语言和鲜活的案例,就青春期心理健康知识进行了讲解和宣传,引导同学们以健康的心态,坦然接受自己青春期所发生的生理和心理变化,掌握青春期生理卫生常识,积极调节情绪,在成长中学会如何自尊自爱。同时,借助具体的事例让女生认识到早恋的危害,学会正确与异性交往,安全、顺利地度过青春期。

  针对强奸、猥亵、介绍卖淫等性侵案件中一些被害人是未成年女性,她们往往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警惕性,更不知道遭受侵害时如何应对等情形,法官根据办理的性侵犯真实案例和自身工作经验,结合女中学生涉世未深的心理特征以及犯罪分子的作案特点,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什么是性侵犯、怎么辨别性侵犯、如何防范性侵犯”等内容,深入分析了性侵犯多发易发期、发生原因以及遭受性侵犯后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教育和引导广大女中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及法治意识,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法官通过趣味问答、案例分析引导女同学们认识到青春期交友选择的重要性和早恋的危害,引导孩子们理解身体“警戒线”,并借助情景表演让女同学们学习面对性骚扰和性伤害时如何机智地化解危机。同时,告诫女同学们在与异性交往中做到理智和谨慎,把握好交往的“度”,学会自我珍惜和自我保护。

  贴近生活实际、发人深思的案例,引起了学生的极大共鸣和积极思考。“如果他们做了让我们感觉不舒服的行为,或者触摸隐私部位,就一定要坚决拒绝。”“不能搭乘陌生人的便车,不能喝陌生人的饮料。”对法官提出如何保护自己的问题,在场学生争先恐后地回答。整场活动秩序井然,台上台下交流互动不断。

  此次女生专场讲座,既引导女学生们坦然面对青春期生长发育,并懂得如何做好青春期生理及心理的保健,又教育了女学生们如何处理萌动的青春情感、如何辨别侵害行为并保护自己,增强了女学生们的法治观念。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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