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洮渠首九甸峡水利工程一隅。(资料图)
新甘肃客户端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杨唯伟)近日,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省节约用水条例》。《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甘肃节约用水工作进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新阶段。
甘肃水资源短缺,水资源总量居全国第27位,人均和亩均水资源量分别是全国平均水平的二分之一和四分之一。资源型、水质型、工程型、指标型缺水并存,长期制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为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度节水”“极限节水”要求,甘肃制定《甘肃省节约用水条例》。
《条例》共6章57条,明确了全省节约用水管理体制,提出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节水管理机制;规定了用水效率、用水总量、取用水管理、节水评价等方面的用水管理制度;从主体、领域和水源三方面规定了节水措施;提出建立推广新技术、项目扶持、奖励、水费优惠、水权交易、监督考核等六项节水保障制度。《条例》对于促进全省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大力推动用水方式转变,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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