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严惩危害民企发展的黑恶势力
我省检察机关去年以来共批捕768人起诉1282人
每日甘肃网8月14日讯(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梁峡林)记者从8月1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去年1月至今年7月,全省检察机关依法严惩黑恶势力以暴力、威胁等方法收取“保护费”、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危害民营企业发展的犯罪,共批捕768人,起诉1282人
据介绍,2019年,省检察院与省工商联共同制定“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深化年”实施方案,召开维护民企权益重点工作推进会,明确20项具体任务,建立涉民企案件层报省检察院同步审查机制,对检察环节涉企案件开展过程指导和结果管控,精准贯彻涉企执法司法政策。截至目前,共同步审查涉民企刑事案件252件403人,其中,同意下级院不诉决定183人,改变下级院处理意见15件,变更强制措施5件6人,监督撤案1件1人。
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依法严惩危害民营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2019年1月至2020年7月,全省检察机关依法严惩黑恶势力以暴力、威胁等方法收取“保护费”、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危害民营企业发展的犯罪,共批捕768人,起诉1282人。依法惩治由经济纠纷引发的暴力讨债、非法拘禁,以及盗窃、敲诈勒索等侵犯民企投资经营者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共批捕2050人、起诉3302人。依法惩治合同诈骗、串通投标、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共批捕645人,起诉1206人,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法惩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市场准入、项目审批、执法司法等职务之便,向民企索贿受贿、徇私枉法的犯罪,决定逮捕15人、起诉55人,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准确把握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司法程序,先后挂牌督办3批42件有较大影响的涉民营企业案件。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性,依法不批捕291人,不起诉341人,建议适用缓刑73人,让民营企业放下包袱轻装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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