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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将进行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2020/08/26/ 19:25 来源:每日甘肃网 记者 李杨

  每日甘肃网8月26日讯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 李杨)为切实做好甘肃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我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

  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甘肃省自然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大。通过开展普查,摸清全省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此次工作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省、市州、县市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害类型主要有地震害、地质害、气象害、水旱害、森林和草原火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害致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体调查与评估,历史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通知》明确,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建立各级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宣传与培训,开展全省各级、各部门已有成果、基础数据和图件的清查与整理,编制普查总体方案、实施方案,组织临夏州、甘南州舟曲县、定西市岷县、陇南市文县、张掖市肃南县、天水市积区开展普查试点,按国家要求完成试点任务,为全省全面普查积累经验。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全省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并上报国家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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