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每日甘肃网8月31日讯 据天水日报报道【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马放】8月28日至2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晓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晓琴分别主持第一、二次全体会议。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天水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有关章节;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全市贯彻实施《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全市贯彻实施《天水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市政府关于天水市2019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天水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天水市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天水市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七届人大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天水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市人大常委会督查组关于市政府贯彻落实《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跟踪督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全市公共交通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草案)》《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订草案)》和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审议意见、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的审议意见、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天水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审议意见、关于批准天水市2019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天水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审议意见、关于天水市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关于天水市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草案)》《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订草案)》、市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和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志宏、刘天波、宋建平、杨永晖,秘书长杨坤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四辈,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有关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秦州区、麦积区住建局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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