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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持续落实河湖长制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2020/10/22/ 11:45 来源:嘉峪关日报 赵明霞 李昌兰 王馨笛

我市持续落实河湖长制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每日甘肃网10月22日讯 据嘉峪关日报报道(赵明霞 李昌兰 王馨笛)今年以来,市水务局、各河湖管理单位全面落实省、市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河湖长制成员单位和各级河湖长主体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统筹协调,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助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落实河湖长责任,强化巡查制度执行。召开市级河湖长制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2020年甘肃省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精神,市总河长令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上半年市级总河长巡河2次,市河长办坚持一周一巡查、一月一通报,督促市、镇、村级河湖长、巡河员运用河湖长制巡河APP,一月一巡查,累计巡河湖362人次,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河湖“四乱”问题8个,河湖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尽责、守河负责。

  加大河湖清理清洁力度,擦亮城市水环境名片。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联合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分别印发《嘉峪关市河湖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嘉峪关市持续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河湖“四乱”问题与全域无垃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复检、人居环境整治有机结合,建立“河长+警长”管理制度,设立河湖警长12名,借助公安、检察机关力量,彻底治理“四乱”顽疾,上半年共清理建筑、生活垃圾1600余立方米。各河湖管理单位积极落实河湖长制责任,大力整治湖库水环境,通过增加保洁人员数量,建立每日必须开展湖面漂浮物打捞清洁等工作制度。结合主题党日,开展河湖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捡拾湖库周围零星垃圾、维护清洁湖库周围护栏等设施,实现“湖面无垃圾、护栏无破损”。

  鼓励河湖违法行为举报,营造公众参与河湖管理保护氛围。结合机构改革人员调整,更新河湖长名录,补设河长制公示牌11块,更新公示牌5块,确保社会各界监督渠道畅通。严格落实《甘肃省河湖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管理办法》,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公众踊跃举报涉及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河湖安全隐患,调动群众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关爱、珍惜、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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