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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甘肃之徽县“阳光调解” 小调解谱写大平安

 2020/10/27/ 05:06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 记者蹇勇德 谢志娟 崔亚明

平安甘肃之徽县“阳光调解”

小调解谱写大平安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蹇勇德 谢志娟 崔亚明

  徽县的伏家镇是个热闹地方,人来车往,熙熙攘攘。

  这一天,杨大姐被狗咬了。狗的主人说是狗咬的,又不是我咬的,你别找我!杨大姐那个气呀!

  另一天,银杏树镇的李大爷家因为地界问题和邻居打了一架,双方头破血流躺在地上,还忙着指责都是对方的错。

  ……

  人生在世,与人相处,免不了磕磕碰碰,免不了不如意之事。解决好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还是亲亲的乡亲。解决不好,一口气咽不下去,一件小事惹出天大的祸来,也是没准的事。

  怎么有效化解矛盾?近年来,徽县借鉴“枫桥经验”,创新推出“阳光调解”模式,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成功调处了一大批涉及民生的老、大、难案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阳光调解”是个啥

  “阳光调解”,是指由一名首席调解员主持,邀请当地说话讲得响、做事摆得端、群众信得过的党员、干部、长者担任调解员,组织村社干部和当事人左邻右舍、亲朋好友旁听、评议、监督,依据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对当事人晓之以法、动之以情,最终促使双方互相礼让、握手言和,达到案结事了的人民调解方法。

  就比如说杨大姐被狗咬这事吧,狗的主人韩大妈承认自家狗咬人是事实,却又说:“我上了年纪,也没啥收入。就那两间房,你们看着办!”调解员杨书全劝得那叫一个苦口婆心,“将心比心,别人的狗把你咬了,你咋想?再说国家有法律呢,狗咬人就得担责任。”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杨大姐不再坚持要3000元的治疗费了,韩大妈呢,当场向杨大姐道了个歉,又赔偿了1000元。

  像杨书全这样的调解员,在徽县有1700多个,他们遍布全县15个乡镇、213个村、22个社区。这些乡镇、村庄、社区的基层司法所都加挂了阳光调解工作站的牌子,目前已形成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的联调机制,建成了协作配合、高效运转、便民利民的工作平台。全县共有280个各级调解组织,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阳光调解组织网络体系。

  同时依托“智慧司法”系统,徽县巩固提升县乡两级司法行政网络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标准规范统一、应用功能完备的信息化框架,利用互联网开展矛盾纠纷受理、登记、统计、督办、反馈。2016年,徽县推行的“阳光调解”工作机制被中央综治办确定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创新试点项目,这几年通过不断规范完善,目前已创出品牌效应,试点工作通过验收并得到推广。

  “三调联动”作用大

  6月中旬,家住银杏树镇宏化村的李大爷,再次与邻居陈某因地界问题发生争吵,越吵越凶,一番撕打后,两人都住进了医院。这下倒好,地界问题没吵出个名堂,医疗费咋个赔又成了新矛盾。

  村里的调委会就这事调解了好几次,双方态度一个比一个强硬,互不让步,僵持不下。村里调解不了,那就镇里出面。银杏树镇调委会与派出所工作人员携手努力,在开展大量前期工作后,进行了阳光调解。派出所工作人员、镇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司法所工作人员、当事人及部分群众代表都在场。调解员站在人情、法律、道德三方面给双方当事人做了长达四小时的工作……最终不但医疗费问题得到解决,旷日已久的地界问题也达成协议,双方同意和睦相处,互谅互让。

  一起多年纠纷引起的人身伤害赔偿,在镇调委会与镇派出所的联合努力下,成功化干戈为玉帛。

  以“阳光调解”为依托,徽县积极推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对接联动的“三调联动”调解模式,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督查、报告、责任追究五项制度,大力推行司法所与法庭的“所庭联动”、司法所与派出所的“所所联动”和司法所与法律服务所的“自身联动”,把矛盾纠纷成功化解在基层,彻底消除在萌芽状态。据统计,五年来,徽县办理“三调联动”案件762件,诉前确认案件269件,有效提高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权威性和协议履约率。

  “阳光调解”促平安

  “阳光调解”模式是法律与道德兼容的调解方式,讲究的是刚柔并举、有张有弛。

  要想让“阳光调解”作用发挥得好,首先是由谁来调解。调解人员通常在当地都具有一定威望,能够从法、理、情的不同角度出发,将工作经验、民间习俗、社会道德有机结合,坚持因人而言、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最终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目标。为更好地发挥作用,徽县持续加强调解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培训,调解员的调解技巧和调解方法大大提升。

  要想让“阳光调解”作用发挥得好,需要及时总结经验。通过对大量调解案例的分析归纳,徽县总结出亲情感化法、求同存异法、案例引导法、现场勘验法、背靠背法、部门联动法等诸多经验做法,进一步丰富了“阳光调解”的内涵,提升了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

  通过“阳光调解”,最终要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的总体目标,宣传这一环节至关重要。各级调解组织和广大调解员坚持“调教结合”方针,在“法律八进”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调解案例和调解过程,做好群众的法治宣传和道德教育,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和道德修养,做到“调处一件、教育一片”。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阳光调解”这一模式在徽县已是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呈现出信访纠纷量下降、民调满意率上升的良好态势。可谓是,小调解促进了大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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