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客户端嘉峪关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徐俊勇)近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全体干警及工作人员购买履职保险,为执行干警依法履职提供有力安全保障。据悉,这已是法院连续三年为干警购买履职保险。
为全面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和司法人员履职保障制度,加强司法人员履职保障,积极有效应对和降低履职风险,充分保障法院干警、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连续三年为全体干警、工作人员购买司法人员履职保险,切实保护干警人身安全与权益,保障审判执行工作有序开展。
保险购买范围为全体法官、法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书记员、聘任制书记员、聘任制法官助理以及临聘人员中保安、保洁及餐厅工作人员。全体干警及工作人员在上班及履职时遇意外伤害及遭受不法侵害时,这份履职保险可获赔22万元。同时,保险公司有义务先行垫付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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