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文明路 齐创文明城
——市司法局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纪实
为助力嘉峪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两连冠”,进一步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嘉峪关市司法局积极组织志愿者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提高站位共参与 一是精心安排。根据嘉峪关市“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文明交通实践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市司法局结合工作职能,迅速对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文明交通劝导行动作出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实践行动,将全局的志愿者每4人分成了12组,明确组长职责,确保做到活动目标到位、活动主题到位、活动时间到位、活动任务到位“四到位”,激发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文明劝导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严格要求。在文明交通劝导过程中,市司法局志愿者严格按照仪态端庄、着装整洁、服务周到、举止文明的要求,充分发挥“提升自己,影响他人”的示范作用,统一标识,紧扣主题,积极开展文明劝导行动,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文明交通规则,营造了全民共参与促文明的氛围。
主动担当重作为 一是树形象。市司法局劝导员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持“文明行为,从我做起”,从仪容着装到言谈举止入手,从遵守交通规则入手,从带头清扫环境卫生入手,主动担当作为、率先垂范,从而以自身形象引领文明交通新风尚。二是讲耐心。市司法局劝导员始终态度和蔼,面带微笑,针对部分群众闯红灯、横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时,及时用文明用语加以耐心劝导和纠正。三是献爱心。针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安全过马路等行为,市司法局志愿者们热心提供帮扶服务,为维护道路畅通做出了积极贡献。
广泛宣传强教育 一是宣传文明新风。积极发挥司法局网站、局微信公众号、嘉峪关普法汇等线上和线下宣传阵地作用,积极宣传文明交通劝导实践行动,倡导广大市民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引导市民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文明的人。二是倡导文明之礼。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引领社会新风尚,凝聚社会正能量,倡导文明出行履行社会责任,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素质。
(市文明办 冯乐勇供稿)
相关新闻
- 2020年10月27日棒棒的!我省荣获全国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项目线上大赛三奖项
- 2020年10月26日甘肃五人三集体获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青年志愿服务先进称号
- 2020年10月24日甘肃5人3集体获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青年志愿服务先进称号
- 2020年10月22日正宁县公安局开展反诈骗系列宣传和敬老爱老志愿服务活动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