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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关于入境人员主动报备的通告

 2020/11/27/ 21:19 来源:酒泉广播电视台

  11月27日,我省武威市报告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该无症状感染者于11月10日自美国抵达广州,在广州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1月24日解除隔离后当晚乘坐CZ3251次航班抵达兰州中川机场,在兰州新区泰华国际大酒店住宿。25日上午乘私家车返回武威市凉州区,26日核酸检测阳性。现已判定的38名密切接触者未流入我市。

  近期,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高发,入境人员及所携带物品传播疫情风险较高,即使经过第一入境点隔离后仍有感染发病或传播风险,疫情防控形势极其复杂。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全市广大群众健康安全,现就入境人员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人员,到达我市后立即向当地社区、村组报告,接受健康观察和核酸检测。有条件的在到达前由本人或亲属提前报告。

  二、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本单位干部职工、家属、合作对象入境的,在向当地社区、村组报告的同时向本单位报告,由本单位向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三、有28天内境外旅居史人员,未接受第一入境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在到达后我市后立即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一入境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解除隔离的,到达我市后进行为期14天居家观察。

  四、凡隐瞒境外旅居史,造成疫情传播扩散,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酒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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