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 我省执行调整销售电价及峰谷分时电价
每日甘肃网12月2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12月1日,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为进一步完善销售电价定价机制,优化电价结构,经省政府同意,我省调整销售电价及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调整后的销售电价表及峰谷时段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鉴于我省近年来发用电结构变化较大,我省调整销售电价峰谷时段划分,高峰时段7:00至9:00、18:00至24:00;低谷时段2:00至4:00、11:00至17:00;平段为除高峰、低谷段的其他时间。峰谷价差浮动标准按照高峰时段标准在平段标准基础上上浮50%,低谷时段在平段标准基础上下浮50%执行,酒泉、嘉峪关地区不再单独划分时段,执行全省统一峰谷时段。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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