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客户端12月1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郭秀睿)作为“12·4宪法日”活动之一,兰州市城关区法院今天组织庭审观摩活动以案讲法,进一步弘扬宪法和法治精神。现场,城关区法院组成7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来自媒体、高校学生、被告人亲属等50人观摩了庭审。
城关区检察院指控,2011年4月以来,被告人甘某在兰州市皋兰县黑石镇某村境内,以开办砖厂的名义,在未取得任何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草原上进行砖厂建设、黏土矿开采等行为,非法占用农用地、改变占用草原用途,进行砖制品的生产和销售。经鉴定,被告人甘玉章非法占用农用地总面积一百多亩,造成天然草原大量毁坏土壤层裸露,原生草原植被毁坏。被告人甘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草原等农用地被大量毁坏,其行为触犯了国家法律。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期宣判。
在观摩活动中,法院工作人员向庭审现场人员发放宪法宣传册,积极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通过庭审观摩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营造信仰法治的良好氛围,同时推进司法公开,加强民意沟通,使法院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增进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让社会各界对审判工作有了更直观的了解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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