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和为贵 冰释前嫌
敦煌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件
每日甘肃网12月10日讯 据酒泉日报敦煌报道 日前,敦煌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审结了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经法官多次调解、耐心疏导,双方握手言和。
赵某与案外人朱某协商将朱某所有的敦煌市某小区一套楼房出售给赵某。合同签订后,朱某将房屋交付给赵某,赵某于2017年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谁知,该案涉房系朱某2014年从张某处购得,且双方办理了相关手续,朱某已支付首付款,剩余的款项约定两年内付清,后因朱某刑事犯罪入狱服刑,导致后续房款无法支付。
张某于2017年2月就双方房屋买卖协议纠纷诉至敦煌市人民法院。后张某与朱某达成共识,法院作出调解,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张某退还朱某支付的房款,朱某将案涉房屋移交至张某。至此,赵某与朱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赵某认为其已经对案涉房屋进行了装修,现张某占有该房屋,应当给予其相应补偿。
多年来,双方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故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矛盾存在多年。在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激动。后经法官耐心疏导,张某最终表示愿意对赵某进行适当补偿,当庭向赵某给付了补偿款,双方冰释前嫌。(王瑞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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