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甘肃播报  >  民生

做好兜底保障 筑牢脱贫防线——庆阳市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综述

 2020/12/30/ 09:12 来源:陇东报 记者 闫慧 通讯员 曹正才

做好兜底保障 筑牢脱贫防线

——我市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综述

  陇东报记者 闫慧 通讯员 曹正才

  民政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底线制度安排,是脱贫攻坚的最后一道防线,着力为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就业帮助等方式脱贫的家庭提供政策性兜底保障。

  脱贫攻坚以来,我市民政部门主动扛起“社会救助兜底一批”重大政治责任,积极推进两项制度衔接,调整完善政策体系,动态提高保障标准,规范提升服务质量,兜住最困难群体,保住最基本生活,坚决兜牢兜实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底线,筑牢脱贫攻坚最后防线。

  兜底保障标准逐年提高

  全市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由2015年的3300元提高至2020年的4428元,提高34.2%;一、二类对象月补助标准由275元、234元提高到369元、350元,分别提高34.2%、49.6%;农村分散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由4114元提高到6360元,提高54.5%,兜底保障标准始终动态稳定高于脱贫标准,兜底保障对象持续实现了收入上的政策性脱贫。

  2015年以来,全市累计支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资金49.93亿元,其中发放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供养资金33.6亿元。扎实开展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统筹使用照料护理费,发挥基层群团组织作用,为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三个一”(每周搞一次卫生、每半月洗一次衣服、每月理一次发)照料关爱服务,及时购置配备生活必需品,有效解决了视觉贫困问题。

  保障政策体系精细完善

  我市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庆阳市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工作保障实施方案》,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救助范围。统筹推进农村低保、特困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政策实施,不断调整完善综合性保障。聚焦特殊人群,落实单人户施保特殊政策,实行单人户保障4626人。扎实落实农村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扩面政策,建立并落实了农村低保渐退机制,确保了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

  充分发挥临时救助防返贫阻致贫作用,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核审批程序,合理制定救助标准,实施“分类救助”“先行救助”,释放政策叠加效应。2015年以来,累计实施临时救助61.08万人次,发放资金5.69亿元。

  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工作,适当下放社会救助确认权限,延长低保渐退期,放宽临时救助户籍限制,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及时有效保障了疫情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2019年5月至2020年9月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累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5978.7万元,确保了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疫情影响和物价上涨而发生问题。

  兜底保障能力有效提升

  全市连续开展了农村低保对象精准认定、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冲刺清零、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残疾人证清零等一系列兜底保障专项行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保障救助范围,推动对象认定、政策落实、运行程序更加精准规范。

  2020年,全市以1个未摘帽、28个未脱贫村、1.5万未脱贫人口、0.8万扶贫监测人口、1.33万边缘户为重点攻坚对象,部署开展了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专项提升行动和兜底保障挂牌作战行动,推动市县乡逐级建立了分片包抓挂牌督战工作机制,着力攻破脱贫攻坚最后堡垒,全市8县(区)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新增15790人,做到了应兜尽兜。

  扎实开展兜底保障领域问题整治,分类制定整改方案,分项细化整改措施,逐项靠实整改责任,形成了问题清单,建立了整改台账,按进度销号整改落实,兜底保障领域各类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改。

  截至2020年11月底,全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55401户166055人,保障面为7.1%;农村特困供养人员7863户9449人,其中分散供养6685户8187人;全市兜底保障对象39703户93755人,兜底保障面3.9%。全市61.0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农村低保对象、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40145户116787人、占比19.1%,其中兜底保障对象27671户69024人、占比11.3%,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做到了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养尽养。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