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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圆满完成“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

 2021/02/01/ 08:49 来源:酒泉日报 记者范昊帆

让群众望得见远山、看得见蓝天

我市圆满完成“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

  每日甘肃网2月1日讯 据酒泉日报报道(记者范昊帆)“十三五”期间,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及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牢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直面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坚持绿色生态做“加法”和环境污染做“减法”,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让群众望得见远山、看得见蓝天。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优良天气率等6项指标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圆满完成了“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

  过去5年,我市始终将改善空气质量作为重中之重,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相结合,持续强化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整治,加强区域、规划环评工作和电力、水泥、热力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持续完善污染源精细管控整治。“十三五”期间,我市紧盯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因素,深入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至2020年,全市累计淘汰和治理改造燃煤锅炉1563台7267.8蒸吨,城市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实现清零,其余符合政策要求的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脱硫除尘等环保设施建设工作,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全面推进煤炭集中交易市场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市储(售)煤场管理秩序,切实加强燃煤煤质管控。

  “十三五”期间,我市始终坚持新能源产业发展与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同频共振,积极推进清洁供暖改造。至2020年,全市清洁取暖面积达2589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60.7%,清洁取暖率位居全省前列。聚焦新旧动能转化,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铺好绿色发展底色。风光电历年累计发电量1351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准煤4324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3473万吨、二氧化硫46万吨、氮氧化物23万吨、粉尘37万吨。

  提升环境空气质量事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直接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近年来,我市抓住建筑施工场地、裸露土地、露天矿山等关键问题,强力攻坚。聚焦抑尘、控车、减排等重点领域,找问题、促整改、抓落实,持续强化管理,切实提升环境治理效能。“十三五”时期,我市坚持铁腕治污、重拳扫污,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共实施行政处罚案件371起,罚款金额3274.7067万元;实施4个配套办法案件136件,其中,查封扣押案件89起、限产停产案件2起、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4起、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1起。

  为进一步提升执法精确性,“十三五”期间,我市不断加大科技支撑力度,突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切实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全市建成48个大气微型监测站点、3套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和1套黑烟车抓拍系统。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大气污染源解析、颗粒物激光雷达走航、尾气遥感检测等工作,推动环境监管由事后整治向源头治理转变,为大气污染精准防治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好“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到力度不减、方向不变、标准不降,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当好生态“护旗手”、环保“守门员”,着力推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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