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深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 服务质量大幅提升
让患者有地方看病 有医生看病 看得起病
王世香在村卫生室购药
1月26日,王世香陪丈夫在皋兰县忠合镇崖川村卫生室做中医理疗。王世香的丈夫患病多年,以前看病只能去兰州市的大医院。现在村卫生室条件改善了,在家门口就可以看病了。
近年来,市卫健委会同扶贫、财政、民政、人社、医保等部门,紧盯卫生健康服务薄弱环节,始终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总体思路,以激发机构活力、提升服务能力为核心,紧盯卫生健康服务薄弱环节,深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从疾病预防到就医诊治、再到康复管理,从方便就医到帮助就医、再到政策落实,建立了科学有序、良性运转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全市基层卫生事业发展插上了腾飞翅膀,织牢织密了群众健康保障网,有效防止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发生。像王世香一样,广大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状得到了有效解决,“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有制度保障看病”目标全面实现。
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98%
记者了解到,2017年以来,市级财政投入2200万元,改造升级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和医疗设备,高标准完成160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达到100%,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到98%。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不断加强,合格医务人员全部配备,乡、村两级机构人员“空白点”全面消除。
兰州市卫健委基层卫生健康科科长杨海霞告诉记者,目前,全市49个万人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全部配备了DR机(一种用于中医学与中药学领域的医学科研仪器)、彩超、全自动生化仪和心电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弱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全市在岗村医收入提高
注重待遇保障,实现政策落实精准化。我市通过落实村医养老政策、收入待遇等举措关心村医,先后制定出台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村医养老政策落实以及财务和预算管理、绩效考核、乡村一体化管理等实施细则(办法)。市县两级主动作为,积极为在岗村医购买养老保险,及时核拨离岗村医工龄补助资金。离岗乡村医生养老金按照每人每月105元标准发放,高于省级标准20元。基本药物补助标准由200元/月/人增加到300元/月/人,贫困村达到400元/月/人。全市在岗村医收入从2016年41672元/人提高到2019年50125元/人,增加8453元,涨幅20.3%。
在岗乡村医生进修有补助
注重人才建设,实现基层队伍专业化。我市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村医进入中、高等医学(卫生)院校(含中医药院校)学习,对取得学历资格的将给予学费补助。2016年开始,我市分年度对在岗乡村医生分批进行为期6个月进修,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学杂费及生活补助。我市通过“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医生多点执业、县乡一体化管理、远程会诊等多种方式,每年安排600多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参加培训,开启乡村医生“1+1”能力提升模式(乡村医生每周到乡镇卫生院工作1天或每月上班一周),为基层配齐配强全科医生,彻底解决了乡村两级机构人员“空白点”问题。
全面实现医保业务“一窗办”
2020年5月,我市大力推广医保电子凭证,截至目前,全市已激活医保电子凭证78万余人,接入定点药店1200余家、定点医疗机构120余家,日结算6800多人次。
去年,市医保局建成“智慧医保”信息系统,全面实现医保业务“一窗办”。为方便群众办事,依托“智慧医保”,参保群众在大厅自助查询打印终端机,只需持本人身份证,即可完成“参保信息”“缴费明细”“账户划拨”“消费支出”等医保个人权益相关信息的查询和打印。业务实现自助办理,减少了群众在窗口排队等候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
兰州市医保服务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庄阳介绍,全市大力推广医保电子凭证,标志着我市医保服务正式从“卡时代”迈向“码时代”。
居民电子健康卡发放全省第一
注重智慧医疗,实现基层就诊信息化。我市在全省率先完成居民电子健康卡首发,门诊预约时间压缩至30分钟内,群众就医等待时间平均缩短1/3。市县乡村四级医疗机构配备读卡设备3000余台,累计户籍人口发卡数超过240万人,发放居民电子健康卡401.62万张,占全省发卡量1582.36万张的25.38%, 居全省第一。17家市、区县医院居民电子健康卡挂号使用率超过70%,占市区县医院总数的65.38%。7家市级医院、21家区县医院、131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远程会诊系统实现全覆盖。
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率95%
注重健康帮扶,实现政策保障体系化。全面做好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认真开展“一人一策”健康帮扶,通过集中开展免费体检,并按照签约内容为群众提供精准服务,确保贫困群众常见病、多发病有地方看、有人看、看得起。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率95%以上,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得到及时救治,先看病后付费、“一站式”结报全面落地生根,贫困人口“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有制度保障看病”目标基本实现。
2019年底,为解决广大患慢性病群众的用药负担,市医保局制定出台了城乡居民患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用药保障机制。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中,虽然未发生靶器官损害但确诊为“两病”,需要长期规范门诊药物治疗的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参保人员在二级及以下公立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两病”门诊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统筹报销比例为50%。政策出台运行半年后,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对城乡居民“两病”用药保障待遇的审核标准和申办流程进行修订调整,并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主动办、集中办、上门办”,减轻患者门诊用药费用负担,方便申办就医。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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