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2020年度典型案例
资金链断玩消失 倾情调处解民忧
【案情简介】
2020年5月,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多名消费者投诉,称天水市麦积区桥南某家居商场的浴霸销售店收取订货款后,不按时安装浴霸,消费者无法与商家取得联系,投诉人要求退还货款。
【处理结果】
天水市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桥南所接到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分派的登记单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与商场联系核实情况。经调查,该商家因债务缠身且无力赔付已停止营业。执法人员与该品牌厂家取得联系,厂家派专人来天水市进行了现场赔付,共赔付案值5万元左右。
疫情期间顶风作案 销售假冒口罩被罚
【案情简介】
2020年2月8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消费者石女士的举报,称2020年1月23日在张掖市民乐县某药店购买3包“飘安”牌一次性口罩怀疑是假货,并存在涉嫌哄抬价格的行为,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查处。
【处理结果】
张掖市民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分派的登记单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对举报情况调查核实。经调查,商家于2020年1月22日购进的“飘安”一次性口罩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且商家于2020年1月22日以5.00元/包购进的100包一次性使用口罩,已在2月9日前以36.80元/包的价格全部销售。执法人员责令商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3105.00元;二、对商家处以违法所得3倍罚款9315.00元。
轮胎质量问题引争议 市场监管助力解难题
【案情简介】
2020年9月28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消费者刘先生投诉,称在兰州新区秦川镇某汽车维修部购买的轮胎,车辆行驶3天后轮胎出现鼓包,认为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商家出具相关产品合格证明。
【处理结果】
兰州新区秦川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分派的登记单后,执法人员立即进行了现场调查了解。经调查,消费者购买的汽车轮胎充气后,轮胎外壁有一个3*6CM鼓包,鼓包处内壁有破损痕迹。执法人员首先与厂家取得联系,排除了商家销售假冒轮胎的嫌疑。随后,执法人员要求商家把安装轮胎的步骤重现一遍,发现是商家在安装轮胎的过程中,造成轮胎内壁破损,导致轮胎鼓包。最终,商家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操作并为消费者退还了购买轮胎的全部费用。
物业公司违规收取电费 市监部门出马圆满解决
【案件简介】
2020年12月24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消费者郭女士投诉,称兰州市安宁区某物业公司长期按照1元/千瓦时收取商用电,但消费者从供电公司咨询了解到自2019年10月起,商用电价已调至0.7元/千瓦时,物业公司未按照新电价标准执行,并拒绝退还费用。
【处理结果】
兰州市安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孔家崖所接到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分派的登记单后,执法人员迅速到物业公司调查情况。经调查,该物业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对其他商户进行了电费清退,因郭女士和物业公司有其他纠纷,故未退还费用。执法人员告知该物业公司民事纠纷和清退电费的事情不能混为一谈,责令物业公司将多收取的17505元电费退还消费者。
家具有瑕疵 商家终退货
【案情简介】
2020年10月6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消费者闫先生投诉,称在金昌市永昌县某家具城购买的家具,茶几有磨损、掉漆现象,电视柜有两道15厘米左右长的裂痕。与商家协商时,商家告知出售的是样品,不予退换。
【处理结果】
金昌市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分派的登记单后,立即派执法人员处理。经调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经执法人员调解,商家同意退还投诉人购买的茶几、电视柜费用共计2600元。
精神患者意识不清购物 市场监管调解退回款项
【案情简介】2020年2月26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消费者张女士投诉,称2020年2月16日其家人精神病发作时,在庆阳市西峰区某超市烟酒专柜处购买香烟25条、茶叶66盒,共消费1.22万元。事后家人要求商家退货,商家拒绝。投诉者认为其家人在精神病发作期间购买的商品,不是以真实消费为目的的,要求商家尽快退货。
【处理结果】
庆阳市西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定路所接到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分派的登记单后,立即派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经调查认定张女士投诉情况属实。执法人员认为,在消费者无正常民事行为能力,意识模糊,不能真实反映消费意图的情况下,其商品买卖协议无效,商家必须无条件退还全部货款。商家认识到拒绝退款行为不妥,向张女士当面道歉后,并退还货款1.22万元。
事故车停放有规定 不明码收费要退还
【案情简介】
2020年1月16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消费者张先生投诉,称其将事故车辆停放在平凉市泾川县某道路救援中心停车场一晚,次日消费者持公安交通部门开具的放车单去提车时,商家称自己是民营停车场,须收取60元停车费。消费者认为该处没有明码标价,要求出具收费依据。
【处理结果】
平凉市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所接到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分派的登记单后,执法人员立即赶到该停车场进行调查。经调查,停车场与公安交通部门是合作关系,双方签订有协议,属于指定停车场,但商家未明码标价,属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执法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责令商家免收停车费60元。
交钱容易退费难 房屋租赁猫腻多
【案情简介】
2020年8月31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消费者苏女士投诉,称在酒泉市肃州区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处租房,向房产中介支付了300元服务费,给房东的代理人支付了14924元的房租。租房后才得知该房屋是廉租房不符合出租要求,与房产中介沟通后只退还了13924元,消费者要求退还剩余费用。
【处理结果】
酒泉市肃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郊所接到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分派的登记单后,立即派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经核查得知,消费者所租房为保障性住房(廉租房),不能进行二次出租。执法人员责令房产中介退还苏女士300元服务费,并要求房产中介联系房东将剩余1000元一并退还消费者。
共享充电宝好借难还 持续扣费到底谁负责
【案情简介】
2020年11月29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消费者张先生投诉,称于2020年11月28日在武威市天祝县某大酒店就餐时租用了便携式充电宝,在当日23时左右归还后仍在扣费,与酒店工作人员联系,对方让其自行联系服务商,服务商电话无法接通,消费者要求酒店尽快协助联系服务商退还多扣取的费用。
【处理结果】
武威市天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分派的登记单后,立即派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执法人员联系到该酒店负责人,负责人称共享充电宝是服务商提供的,虽然在酒店放置,和酒店没关系。执法人员告知该酒店负责人,共享充电宝在酒店放置,服务对象是酒店的顾客,应当履行先行赔付制度,有义务保护消费者权益。经执法人员调解,该酒店联系消费者进行诚恳道歉,并承诺赔偿共享充电宝多扣取的费用。
网店销售“三无”产品 依法调解获得赔偿
【案情简介】
2020年6月7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消费者熊先生投诉,称在甘南州迭部县某天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淘宝网店购买了2包牛肉干,价值296元。后发现该食品为“三无”产品,要求商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进行赔偿。
【处理结果】
甘南州迭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分派的登记单后,执法人员前往商家调查核实情况。考虑到消费者是外地人,且疫情尚未结束,执法人员开通了“网上调解室”,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微信进行线上调解。通过两次线上调解,给予消费者先行退赔888元。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
相关新闻
- 2021年03月01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党支部:做消费者的“守护人”
- 2021年01月06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认证认可获证组织监督检查结果
- 2020年09月30日【图片新闻】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为60家企业开展了质量提升和帮扶工作
- 2020年09月17日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双节”消费提醒:合理理性消费 防范四大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