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受伤算是工伤吗?
专家为您解析构成工伤的三要素及医疗费用等相关事宜
日前,有读者拨打兰州晨报热线96555询问,上下班途中受伤了算工伤吗?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甘肃省司法厅调解专家、上海政法学院兼职教授、兰州大学硕导解放,请专家为我们答疑解惑。
对此,解放老师表示,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认定上下班途中受伤属于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要素:
一是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中的“上下班途中”;二是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造成;三是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认定为工伤后其工资如何发放?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如果伤者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是否就失去了保障?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受伤仍可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但是需要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受伤后,由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发生工伤后的相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参保职工发生工伤后该如何就诊?
参保职工因工作遭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进行治疗的,应当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诊;情况紧急的,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
工伤就诊的费用哪些可以报销?
可报销的费用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及符合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以及工伤康复费用等。应当注意的是,工伤就诊时,如果同时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那这部分的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是不能报销的。
报销工伤医药费有时限吗?
有时限。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要按规定及时报销医药费。提交报销材料的具体时间及要求可咨询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其答复执行。
工伤复发后就诊的医疗费如何报销?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而且,不管是首次发生工伤还是工伤复发,其享受的工伤医疗费报销标准是一样的,没有差别。
工伤人员退休后发生的工伤医疗费可报销吗?
因治疗工伤所产生的医疗费,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无论退休与否,均可以报销。
解放老师还表示,虽说咱们社会主义中国从法律法规政策的层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劳动者还是应当强化安全意识,注意自身防护,避免受伤。
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丁凯珊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
相关新闻
- 2020年10月14日工伤期间是否应得生活费?律师:用人单位须支付伤者停工期间的工资和福利
- 2020年08月04日嘉峪关市人社局:做好工伤预防宣传 撑起农民工保护伞
- 2020年06月12日山丹抓实涉尘企业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工作
- 2019年08月17日兰州市上调企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待遇 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