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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严打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价格违法行为 如发现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可通过12315举报

 2021/10/25/ 09:09 来源:甘肃新媒体集团 兰州晨报记者王思璇

  新甘肃客户端讯(新甘肃·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王思璇)10月24日,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雁在甘肃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第六场)上,对稳定当前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价格采取措施做了解答。据悉,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特别是兰州市、嘉峪关市、酒泉市、张掖市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以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疫物资和粮、油、肉、菜、蛋等生活必需品为重点,在鼓励、支持和引导广大经营者保障供应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如有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通过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等有效途径,举报价格违法行为,提供违法线索,省市场监管部门将认真受理,坚决查处,及时回应。

  迅速响应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10月20日至22日,省市场监管局派出7个工作组,重点对兰州市等涉疫地区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指导和检查,督促各市州强化市场监管,持续加大市场环境综合整治。

  同时,省市场监管局派出3个专项工作组,对兰州市人群相对密集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及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进行了指导检查。

  源头管控 强化市场主体疫情防控

  加强对“冷链”食品全链条全流程管理,全面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提前报备、“总仓”监管、预防性消毒、核酸检测和追溯管理等措施。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做到线上线下进口冷链食品在全省范围内无“总仓出仓证明”、无“电子一票通”,不得生产加工采购和使用。对不符合相关规定存储购进销售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一律下架封存、果断查处,坚决禁止流入市场。按照“人物同查”“人物同检”“人物同管”的原则,督促辖区冷链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建立完善从业人员信息台账,严格落实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情况。对进口物品特别是冷链食品包装、运输工具及器具物表、储存冰箱、卫生间等环境规范开展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督促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认真落实测温、扫码、消杀等措施。

  聚焦重点 严格依法监督检查

  省市场监管局紧急下发《疫情防控相关商品价格提醒告诫书》,提醒告诫全省各经营主体和相关单位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相关商品,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严格禁止经营者有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加强对全省尤其是涉疫地区产品(商品)质量、计量、价格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打击口罩、消毒杀菌用品等防疫用品及粮、油、肉、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出现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的违法行为,督促市场经营主体明码标价、诚信经营,确保市场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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