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客户端11月10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李杨 王梓懿 见习记者 伊力扎提·依明)记者从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二十三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全省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交通检疫组对全省通行政策予以调整。
自2021年11月9日零时起,对非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人员通过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公路自驾小客车出行的及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驾乘人员,体温、健康码、行程卡正常即可通行;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的出行人员及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驾乘人员,需体温、健康码、行程卡正常,并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所有货运车辆通行不再配发“快通证”。
本次疫情在国内呈现传播链条多、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的特点。近日,全国多地发生疫情,疫情输入风险也随之加大,更需要广大市民群众,配合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各项防控措施,特别是个人防护丝毫不能放松。我省将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妥安全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