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进药食同源产业发展
杨敬科
提高对开发食药物质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食药物质基础研究,及时制订颁布食药物质食品安全标准,全面做好食药物质风险监测评估。
甘肃是全国中药材主要产区之一,种植面积和产量均居全国前列,特别是道地药材种植独具优势。当归、党参、黄(红)芪等大宗品种获得国家原产地认证,中药材生产加工具有一定规模,已成为甘肃省的支柱产业之一,但从延伸产业链条、壮大经营主体、激活市场潜力、促进特色产业多渠道发展,使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的角度来看,还应当统筹加强药食同源物质的基础研究工作和应用开发,进一步助力药食同源产业发展。
一是提高对开发食药物质重要性的认识。食药物质是指传统上具有作为食品的食用历史,且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的物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此类物质列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食药同源文化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为满足社会对健康食品的多元化需求,同时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我省在食药物质尤其是党参、黄芪、当归等大宗特色产品的研发上积极争取国家支持,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其目的就是要充分了解广大消费者对食药物质的认知和消费情况,为科学开展安全性评估、标准制定提供基础数据。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提高做好新发展阶段食品安全与营养工作、进一步开发食药物质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加强食药物质基础研究。食药物质基础研究是推进食药物质资源应用开发的前提条件,是助推药食同源产业发展的关键所在。为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加大扶持力度,首先要做好统筹规划,协调支持省级科研、教学、检验检测等机构积极开展药食同源物质的基础研究工作和应用开发。要依托省疾控中心和有关教学科研单位积极开展药食同源物质的基础研究工作。要加强龙头机构实验室改造升级,加大对省疾控中心项目和经费支持力度,加强人员和设备配备。要积极拓展基础研究领域,着力扩大食药物质名单,使得更多的中药材可用于普通食品和保健品,重点加强甘肃地产大宗特色中药材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等工作,使这些甘肃大宗药材既可药用、也可食用,延伸我省中药产业链,进一步拓宽农民和企业的致富路。要在广泛深入开展食药物质基础研究的基础上,继续积极争取国家卫生健康委支持纳入药食同源目录或审批为新食品原料。
三是及时制订颁布食药物质食品安全标准。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坚持依法科学防风险的原则,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挖掘甘肃中药特色产业,争取做好黄芪、党参、肉苁蓉作为食药物质生产试点工作。目前,我省的当归已纳入《食药物质目录》,党参、黄芪、肉苁蓉等3种物质正在推进生产经营试点过程中,省卫生健康委已制定发布了相应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同时纳入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范畴,鼓励企业制定发布食药物质系列产品标准(即企业标准),待试点结束后要争取尽快纳入国家食药物质目录中。支持企业结合现代人的饮食生活习惯,开拓药食两用中药材品种的高端食品市场,研发药品、保健食品、特色食品等系列产品,使我省中药材的应用范围得到扩展,提高经济附加值,推动经济社会发展。2020年以来,省卫健委为保障食用安全和规范生产加工,已制定颁布党参、黄芪、肉苁蓉等食药物质安全地方标准9项,备案相关企业标准近500项,这些标准的发布实施,将对助推甘肃食药物质产业升级改造、产品花色品种增加、扩大原料消费需求、提升特色产品声誉、促进全省中医药产业和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产生重要影响,也将为欠发达地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产业和技术支撑。
四是全面做好食药物质风险监测评估。风险监测是推进食药物质产业开发的重要保障,我们要持续开展好食药物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全面及时做好常规监测、专项监测和应急监测工作。要加快推进风险评估研判工作在省级落地运用,同时鼓励各市州建立本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制度和专家团队,结合辖区食品安全主要问题和风险点,积极组织开展风险评估研判,为地方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提供科学支撑。为助推我省食药物质生产经营试点工作,省卫健委正在组织开展党参、黄芪、肉苁蓉三种食药物质消费状况的调查工作,这是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重要基础数据,将对党参、黄芪、肉苁蓉等3种食药物质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和风险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同时也将推动我省党参、黄芪、肉苁蓉等地产大宗特色中药材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我省种植的党参、黄芪、肉苁蓉等在全国享有盛誉,特别是党参和黄芪更是占到了全国产量的60%和50%,本次调查将加快以党参、黄芪为代表的甘肃中药材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对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也有着实实在在的意义。
(作者单位: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
相关新闻
- 2021年11月26日泾川:产业转型促经济社会发展
- 2021年11月26日镇原县扶持发展肉牛产业带动群众“发牛财”
- 2021年11月25日借光伏之光 点亮振兴路 ——渭源县探索“光伏+农业”产业模式推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