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集团智慧电网及新能源就地消纳示范项目白水泉33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邀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酒钢集团智慧电网及新能源就地消纳示范项目白水泉33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酒钢集团智慧电网及新能源就地消纳示范项目白水泉33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位于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嘉峪关市境内,(1)新建金塔白水泉330千伏变电站(330kV金塔白水泉变电站工程已环评,酒泉局审批)至酒钢电网2条330千伏输电线路,其中330千伏白水泉升压站至酒钢330千伏酒铝1#开关站330千伏输电线路单回路段30km,双回路段长度10km;330千伏白水泉升压站至酒钢330千伏兴铝4#开关站330千伏输电线路单回路段长度29km,双回路段长度9km,导线截面2×630mm2,采用2×JL3/G1A-630/45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导线布置形式为双分裂水平布置,分裂间距500mm。(2)330千伏白水泉变电站对侧工程:330kV酒铝1#开关站利旧原预留1回330kV输电线路间隔,在酒钢330千伏兴铝4#开关站东北角空地扩建1回330kV输电线路间隔。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嘉峪关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嘉峪关市
联系人:郑重
联系电话:0937-671907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甘肃核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东路102号17楼A区A02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919891866 E-mail:42098944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公众参与方式、途径、起止时间
1、本信息发布之后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该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充分采纳公众提出的与环境影响相关的合理意见,对未采纳的意见将按照要求进行反馈和说明。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可能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便于反馈信息。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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