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遗失物报警量上升
交通治安分局提醒市民:捡到失物拒不归还失主,将构成盗窃罪
每日甘肃网1月27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1月26日,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获悉,随着春节临近,人员外出流动量增多,近期在出租车、地铁、公交车上遗失物品的报警量上升。警方提醒市民,一旦捡到他人的遗失物或遗忘物,最好的办法是及时联系失主并主动返还,如果联系不上失主,也可以交给相关场所管理人员或公安机关。
捡到失物 这样做才正确
1月18日下午,失主何先生乘坐出租车时,不小心将手包遗落在车上。因包内装有给孩子看病的现金、银行卡,何先生寻求民警帮助。经调查,交通治安分局民警确定手包被后一位乘客捡走。民警和这名乘客联系后,了解到该乘客一直在拨打失主户籍所在地的110报警电话找寻失主。在民警的联系下,乘客将手包送还给何先生。
1月23日晚,乘客黄先生来到西站交通治安派出所求助,称其乘坐网约车时将手机遗失在车内。民警随即与司机取得联系,最终手机物归原主。
乘车时捡到东西拿走会构成犯罪吗?
交通治安分局民警告诉记者,何先生将手包遗落在出租车上,出租车公司对于乘客遗忘在车内的物品有相关的处理规定,不管手包是失主的遗失物还是遗忘物,都不是失去控制的财物,占有权只是暂时从何先生转移到了出租车司机身上。后一位乘客没告知司机,偷偷拿走手包,行为上就变成了秘密窃取,这种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如果司机在捡到遗失物后据为己有,并且遗失物价值较大的,则有可能涉嫌侵占罪。警方提醒市民,如果有证据证明确实是司机捡到了失物但拒不归还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维权:一是拨打相应出租车公司的电话报失;二是如果知道司机身份信息,也可直接向出租车公司进行投诉;三是报警,由警方进行调解协商,如协商不成,则可以向法院提起侵占罪的自诉案件。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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