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甘肃播报  >  科教

兰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备案管理工作

 2022/02/10/ 18:02 来源:新甘肃 记者 文洁

  新甘肃客户端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文洁)近日,兰州市人社局、兰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职业培训机构备案管理,促进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健康有序发展。据了解,申请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机构备案,须在每年5月1日前提交申请材料,每年5月31日之前完成当年度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机构备案工作。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备案按照“条件公开、自主申报、逐级审核、统一公布”的原则进行。兰州地区范围内各类企业职工培训中心、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普通高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公共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均可进行备案。市外职业培训机构在兰州市范围内设有办公、教学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的,也可进行备案。

  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备案由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复审,通过后报市人社局备案。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向县区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开班申请,经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县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按程序组织实施培训。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机构备案分别由各县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兰州市就业训练中心受理初审,市人社局复审后公布全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备案机构目录,并实行动态更新。公布后的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备案机构可在全市(含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范围内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备案培训机构根据培训需求向县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提出开班申请,审核同意后按程序实施培训。已备案培训机构申请增加职业(工种)的,应按程序进行新增职业(工种)备案。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