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五过后 兰州城市四区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每日甘肃网2月18日讯(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张秀芸)2月17日,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获悉,根据《兰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除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五、正月十五共8天外,其余时间内,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鼓励广大群众,对禁放时段、禁放区域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举报。
据悉,春节期间,兰州市公安局把烟花爆竹安全管控作为防治大气污染、强化城市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积极采取各种有力措施,确保烟花爆竹的安全管控。截至2月17日,兰州公安春节期间共出动警力9351人次,动员社会力量13703人次,办理烟花爆竹行政案件44起,行政拘留16人、罚款9人、警告19人,收缴非法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172件。通过广泛宣传和公安民警的守护,全市春节期间未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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