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确定设立8个“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
每日甘肃网2月22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2月21日,记者从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建立与运行技术指南》要求,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甘肃省商务厅优化整合全省“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经报请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市场监管组同意,按照《甘肃省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优化设置工作方案》,我省确定设立8个“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
自2月18日起,凡从入境口岸直接流入我省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运抵就近的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进行全面预防性消毒和核酸检测,相关信息及时报送目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拟进入我省进口冷链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冷链食品,货主应在入省24小时前,通过PC端(http:// www.gsspaqw.org /sycms/)登录“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点击“集中监管仓报备单”进行集中监管仓入仓报备。
凡从其他省份进口冷链集中监管仓流转进入我省的进口冷链食品,可凭《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货物业经消毒证明》及流出省份的“出仓证明”等资料,注册登录“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如实填写进口冷藏冷冻肉类、 水产品品种、规格、批次、数量、产地等信息,出具或索取“电子一票通”销售或使用,不再进入我省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
经进口冷链集中监管仓核酸检测和业经消毒的进口冷链食品,领取“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准予出仓。出仓后,货主须在“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点击“集中监管仓商品信息管理”,完成“流入”及“进货”信息录入,出具“电子一票通”销售。
除确定的8个进口冷链集中监管仓外,我省其他原“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一律停用,不再承接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任务。目前公布的酒泉市、金昌市、平凉市、天水市、陇南市、甘南州的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须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建立与运行技术要求,加快改造提升速度,确保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限按期达标验收运行。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袁文波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
相关新闻
- 2022年02月18日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全力冲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验收
- 2022年02月07日春节期间 兰州市食品安全总体平稳
- 2022年01月30日从“小乱散”到“精特优”——平凉市倾力打造面制品集中加工区
- 2022年01月30日兰州市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