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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污染防治实现“十四五”开门红

 2022/03/07/ 08:14 来源:陇东报 通讯员张艳丽

我市污染防治实现“十四五”开门红

  每日甘肃网3月7日讯 据陇东报报道(通讯员张艳丽)近年来,我市紧盯环境质量约束性指标和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化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持续固底板、补短板、锻长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气率达93.2%,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居甘肃省第二;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91.3%,较2020年提升11.3个百分点;十大生态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47%以上,位列甘肃省第一,实现了“十四五”开门红。

  厘清目标措施促攻坚任务落实。严格落实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和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措施清单。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深入基层督查调研污染防治工作,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定期督查通报;市级整改督导组、明察暗访组和责任追究组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重点问题逐一核查、跟踪督查,对突出问题进行通报警示,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县(区)和企业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和责任追究,确保防治攻坚措施落到实处。

  严查整治问题促攻坚成效。坚持做到问题不查清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决不放过、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决不放过、问责不到位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决不放过,用最严执法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用最严监管促进环保责任落实。2021年,全市共实施行政处罚313起、罚款2494.85万元,移送行政拘留5起。第一、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40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交办的299件环境信访问题全部办结。

  强化“三端治水”筑碧水安全屏障。持续加快推进“前端排查管控、中端强化处理、末端生态净化”工程措施的落实。马莲河、蒲河等市境内两条主要河流水质由Ⅴ类、Ⅳ类提升到Ⅲ类,全市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全部达标,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剔除地质因素后全部达标。提标改造城区污水处理厂9座,新建乡镇污水处理站94座,市区、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8%和92.4%,较“十二五”末分别提高7.7和46.9个百分点。

  强化大气污染治理筑蓝天安全屏障。针对输入性沙尘天气频发等情况,先后组织开展了春季扬尘污染治理百日攻坚、重点涉气企业环保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大气污染“冬防”等专项行动,全面落实涉气执法监管、空气质量预警通报、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等工作机制。全市628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PM_10、PM_2.5均值分别下降20%和13%。

  强化土壤污染治理筑净土安全屏障。以石油煤炭资源开发为重点,市生态环境、公安、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了庆阳石化老厂区、马岭炼油厂等废弃工业场地修复治理项目,全年转移处置危险废物16万吨、医疗废物1040吨,18家单位纳入市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在24个行政村实施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全市土壤环境总体安全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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