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客户端3月30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李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今天分组审议了《甘肃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
《条例(修订草案)》共7章40条,其中删除了4条,增加了气象工作保障大型群众活动和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2条内容,修改完善了31条。明确提出可适时利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修复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祁连山生态保护发挥积极作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防灾减灾的需要,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人工影响天气设备、设施,建立统一协调的指挥和作业体系。在干旱、冰雹、森林草原火灾频发区和城市供水、工农业用水紧缺地区的水源地及其上游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灾情出现之前及早安排有关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预防和避免发生严重灾情。有已出现干旱,预计旱情将会加重的;可能出现严重冰雹天气的;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或者长期处于高火险时段的;出现突发性公共污染事件的;自然生态环境需要修复或者改善的;其他需要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需求日益增长,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条例(修订草案)》还明确提出:举办活动时,重大活动的主办方和承办方应当将气象因素纳入安全风险评估,主动获取气象预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确保活动安全。同时,《条例(修订草案)》还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气象灾害风险评估”行政审批事项。并明确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有关技术标准,要求从事雷电防护装置的检测机构应当拥有相应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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