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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持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惠及16.6万人

 2022/04/06/ 09:13 来源:平凉日报 记者张霞

我市持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惠及16.6万人

  每日甘肃网4月6日讯 据平凉日报报道(记者张霞)记者日前从市民政局获悉,为推动社会救助水平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有效助推乡村振兴,近日,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今年我市将继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同时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提高8%。城市低保年标准由7476元(月人均623元)提高到8076元(月人均673元),年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7008元(月人均584元)。

  农村低保标准提高10%。农村低保年标准由4788元提高到5268元。其中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年人均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5268元(月人均439元)、5004元(月人均417元),三、四类对象年补助水平保持1008元(月人均84元)、696元(月人均58元)不变。

  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由年人均9732元(月人均811元)提高到10500元(月人均875元),农村特困人员由年人均6216元(月人均518元)提高到6852元(月人均571元)。照料护理年标准提高到全自理1800元(月人均150元)、半护理3612元(月人均301元)、全护理5412元(月人均451元)。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用保障标准提高8%。集中供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月标准提高110元,由1360元提高到1470元;社会散居儿童月标准提高80元,由1000元提高到1080元。

  新的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均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6月底前全面完成提标工作,确保提标资金补发到户。此次提标将惠及全市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6.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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