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甘肃播报  >  社会

7月1日起至9月30日 全省施工企业暂缓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022/07/02/ 08:48 来源:兰州晚报 记者陈梦圆

7月1日起至9月30日

全省施工企业暂缓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每日甘肃网7月2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近日,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相关减免事项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自7月1日起至9月30日,全省施工企业暂缓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通知》明确,房屋市政、铁路、公路、水路、民航、水利领域之外的其他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参照《通知》执行。确需延长缓缴期限的地区,经省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延长。缓缴期结束后,施工企业应当按照《甘肃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和存储比例,于2022年10月31日前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日常监管,依法维护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对缓缴政策实行过程中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格惩戒。对在缓缴政策实行过程中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要将其欠薪失信行为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存储的重要依据,提高欠薪失信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引导企业依法用工,严格落实各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

  此外,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全面落实以保函替代现金存储工资保证金,并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行差异化存储,按有关要求降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或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避免资金占用,切实减轻企业资金负担。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陈梦圆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