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破获系列汽车贷款诈骗案
查实涉案车辆15台 涉案金额500余万元
兰州晚报讯 通过对有资金需求但无实际还款能力的“素人”进行虚假包装,然后由犯罪团伙专业“垫资人”垫付首付后从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申请汽车金融贷款,骗取车辆后拒不履行汽车抵押贷款义务,而是迅速虚开发票将车辆售卖渔利,“素人”却仅获得远低于名下贷款金额的“报酬”。经过半年多的缜密侦查,近期,西固公安分局破获涉及全国11个省(直辖市)17个市州的系列汽车贷款诈骗案,打掉了一个针对汽车金融贷款公司实施贷款诈骗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查实涉案车辆15台,涉案金额高达500余万元。
1 案发
车没到手 却多了19万元贷款
2021年6月,西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马某报案称:自己于2021年1月底从兰州某汽车4S店贷款购买了一辆奥迪A4轿车。提车后自己并未使用,车辆被帮自己办理贷款的人开走了,自己只得到2万余元“报酬”,但名下却多了19万元的贷款。
接报后,经侦大队迅速开展调查取证。经初查,一个通过虚假包装无实际购车能力及还款能力的贷款人骗取汽车销售公司贷款的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为了逃避打击,该犯罪团伙成员通过互联网社交软件联络,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具体分工由团伙骨干成员在网上临时分配,每个犯罪团伙成员只实施被分配的“任务”,而对其他团伙成员的行为不知情。警方只有实施全链条打击才能将所有嫌疑人绳之以法,案件侦办难度较大。
2 侦查
犯罪团伙呈现专业化特点
办案民警通过调查走访、线索梳理、信息研判,发现该犯罪团伙由六级组织架构组成,团伙成员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已呈现专业化特点。胡某、王某、马某某为该团伙骨干成员,在实施贷款诈骗过程中,每个层级的犯罪嫌疑人都会获得金额不等的“好处费”。据办案民警介绍,涉案人员分工明确,都有具体“角色”。“素人”马某是有资金需求但无购车能力及还款能力的购车人,内部称“小猪仔”或“素人”;“介绍人”马某某是寻找无资质但有资金需求“素人”的人员;“包装者”胡某、王某为“素人”进行财力、身份包装;“汽车资源人”曹某是以汽贸公司名义,电话联络全国各地汽车4S店咨询现车情况的人员;“垫资人”刘某、陈某是垫付汽车贷款首付的人员;收车人负责收购车辆。
3 收网
历时半年实现全链条打击
为了实现全链条打击,尽快将所有嫌疑人绳之以法,2021年12月7日,经侦大队成立工作专班,分成三个侦办小组,分别赶往河北省石家庄市、重庆市江北区和我省临夏市等地开展抓捕工作。
办案民警根据前期获得的线索,前往石家庄胡某住所实施抓捕,但其已于一天前离开该地,抓捕工作一时陷入僵局。民警紧盯不放,又研判出胡某已乘坐高铁前往山西省阳泉市的新线索。2021年12月8日,民警在阳泉车站将胡某抓获并押解回兰。
另外两个侦办小组也相继传来好消息。2021年12月9日,犯罪嫌疑人王某、马某某分别在重庆市、临夏州落网。至此,3名犯罪团伙骨干成员已全部归案。
办案民警连夜展开突击审讯工作,2021年12月10日凌晨,3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交待了全部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胡某、王某、马某某于2021年12月10日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2022年1月14日被依法批准逮捕,2022年6月2日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该案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陈某、曹某也于2022年1月10日在大连市落网。因陈某、曹某在该市涉嫌其他犯罪,其被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2022年1月12日,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刘某在河北省邯郸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因刘某在该市涉嫌其他犯罪,被移交给当地公安机关处理。目前,陈某、曹某、刘某均已被移送审查起诉。
随后,民警克服该案涉案人员多、地域广、疫情影响等不利因素,对勘验梳理出的300余条申请贷款人身份信息进行逐条逐人核实。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民警日夜鏖战,远赴北京、四川、山东等地,多次与汽车金融公司进行数据核实,最终于近期查实涉案车辆15台,总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进 通讯员 李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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