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河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来夏初筛阳性人员活动轨迹的公告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
2022年7月11日15时,我县接到甘南州疾控中心协查通报,兰州市安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对初筛阳性人员李某行程轨迹摸排时发现,其活动轨迹涉及我县。接报后,我县迅速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现将李某在我县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7月7日8时22分,自驾车从兰州市出发;
12时11分,驾车经达麦乡王夏高速乎尔卡加出入口前往夏河县城;
12时16分,驾车前往麻莲滩行政村油江塘自然村三叉路口;
12时23分,驾车进入天珠大酒店地下停车场后乘坐电梯进入二楼599包厢就餐;
14时01分,离开天珠大酒店驾车前往桑科镇游览(自述一直在车上,未下车);
15时15分,驾车从桑科镇返回夏河县城,期间未下车;
15时40分,前往麻莲滩行政村油江塘自然村08号朋友家中就餐;
16时12分,自驾车经达麦乡王夏高速乎尔卡加出入口离开夏河县,途经合作市,前往临潭县方向。
为切实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别提醒与上述人员在相同时间、相关地点有相同活动轨迹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乡镇、村组(社区)或县疫防办报备,并配合做好个人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不如实提供或刻意隐瞒与疫情防控有关信息的人员,将承担法律责任。
县疫防办报备电话:0941-7121081
夏河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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