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医疗救治、集中隔离等人员,返家后这些事项要注意
每日甘肃网8月2日讯(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 王思璇)解除医疗救治人员、解除医学观察人员、解除集中隔离人员等返家后有哪些注意事项?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史危安在8月1日举行的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五场)上做了专业的解答。
截至7月31日24时,全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499例、无症状感染者1690例;累计治愈出院和解除隔离医学观察913例,其中255例确诊病例治愈出院、658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隔离观察。
新冠肺炎感染者出院(舱)后,密切接触者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需进行一定时间的居家健康监测,同时需继续遵守所居住社区(村)有关防疫规定进行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要外出,每日上午、下午配合社区各开展一次体温检测和症状问询,社区需了解所有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使用退热、咳嗽感冒、抗生素、抗病毒等药物情况,并填写“十大症状”健康监测登记表。当被监测人员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及时向当地社区报告,由健康监测组立即报告并安排上门核酸检测。应居住在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房间,房间内要配备体温计、纸巾、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等个人防护和消毒用品。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避免与家人近距离密切接触,分餐饮食,做好手卫生;做好居家环境卫生清洁,对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定期通风和消毒;对门把手、手机、开关等日常高频接触物品表面定期消毒。
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解除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需严格按社区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措施。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及时向当地社区报告及就医,主动配合社区开展风险人员协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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