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田丽媛
近期,平凉市两级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通过“远程开庭”“线上调解”“在线查控”“网上立案”等多种“云上”办案方式,及时解决当事人的“心头事”,确保工作不停、程序不乱。
多样化“在线”服务 保障群众诉讼权益
近日,在泾川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名当事人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咨询。经审查,发现该案的管辖法院为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为了减轻当事人的立案负担,泾川县法院使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进行跨域立案。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跨域立案”小程序收到立案材料后,立即进行审查,15分钟内办理立案,并通过网上送达系统向当事人送达了庭前文书材料。
为确保疫情期间群众诉讼不受影响,平凉市两级法院全面做好法院互联网法庭、远程提讯和远程接访等系统的检查维护工作,同步畅通线上线下立案、信访渠道,积极引导诉讼群众通过手机“甘肃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甘肃法院诉讼服务网、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网上申诉信访平台等线上方式联系法官、办理立案、诉前调解、申请保全等诉讼事项。
今年以来,平凉市两级法院跨域立案84件,网上立案6170件,其中涉民生案件1443件,涉企业案件1425件,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107个。
快捷化“隔空”审判 助力“六稳”“六保”
“远程开庭”“线上调解”,实现了化解矛盾纠纷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双赢”效果。
甘肃某建设集团公司诉甘肃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一案中,该房地产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义务,导致甘肃某建设集团停工后多次催要无果起诉法院。
由于双方当事人均在兰州,疫情期间无法到平凉应诉。但如果不能及时妥善化解纠纷,案涉项目工程则会有烂尾风险。平凉中院了解相关情况后,及时通过“互联网法庭”,网上远程审理了这起案件,组织当事人进行视频举证、质证,并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最终在法院的协调下,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复工协议,甘肃某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农民工工资和部分工程款,案涉的项目工程现已部分复工。
近年来,平凉市法院大力推进在线诉讼服务,切实提高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网上质证等实际应用能力,确保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同步推进。目前,平凉市两级法院互联网法庭已实现全覆盖,通过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已实现常态化。
高效化“云端”执行 及时兑现胜诉权益
前不久,灵台县法院在执行王某、吕某盗窃罪罚金、退赔款一案时,由于被执行人家属居住在疫情风险区,不能前来办理相关手续,执行法官生成缴款二维码发给被执行人家属。收到本案全部案款后,执行法官及时与现居外地的该案被害人取得联系。通过建立“案款退赔”工作群,向被害人出示工作证,并告知办理领款手续的步骤,法院在1日内将案款全部发放给了被害人。
为尽可能减少集中执行和外出办案带来的疫情蔓延反弹风险,平凉市法院运用“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和“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等系统,不断创新工作机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非接触”方式开展执行工作,极大地增强了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的自助服务。
跨省跨市也可立案。
为中小微企业开设诉讼服务绿色通道。
律师扫描“一码通”即可参与相关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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