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4个地方和单位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称号
新甘肃客户端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马颖 通讯员 魏旭文)近日,国家民委发布《关于命名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命名283个地区、单位为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我省张掖市、武威市、嘉峪关市和兰州市城关区、平凉市华亭市、武威市凉州区、酒泉市敦煌市、酒泉市肃州区黄泥堡裕固族乡、天水市秦州区中城街道、甘南藏族自治州卓尼县木耳镇博峪村、张掖中学、兰州民族中学、天水市教育局、甘肃省民族歌舞团等14个地方和单位榜上有名。
酒泉市肃州区黄泥堡裕固族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活动。(省民委供图)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一廊一区一带”行动为抓手,以“7+N进”活动为载体,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力促进了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涌现出一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群众认可度高、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为各族干部群众树立了榜样,增进了各民族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为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力量,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已成为民族工作的一张亮丽名片。
截至目前,我省共有71个地方和单位获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命名,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深深根植陇原各族儿女心灵深处,汇聚起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的磅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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