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1月31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王宇晨)今天,记者从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已提前下达我省共计20亿元,较2022年增加5.73亿元,同比增加40%。
据介绍,提前下达的专项资金中,水污染防治资金6.57亿元,含奖励资金7691万元(包括审计和监督检查奖励318万元、预算执行奖励2469万元、环境改善成效和日常管理奖励4904万元),是全国唯一获得三项奖励且奖励资金数额最高的省份。
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资金方面,将临夏、金昌、武威纳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支持范围,给予每个市州3亿元/年、连续3年共计27亿元的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2022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共支持25个城市,其中西北地区8个城市,我省占3个。我省已连续两年成功申报该类项目,加上2021年争取到的兰州市21亿元定额奖补,已累计争取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资金共计48亿元。
争取政策支持情况方面,成功推荐甘肃省金塔县荒漠化生态治理与中药材产业一体化发展EOD项目等5个生态环境领域项目进入中央金融支持项目库,其中3个项目进入支持库,获得金融机构授信总计28.1亿元。推动兰州市入选国家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并在此基础上,又成功推荐兰州市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等6个总投资443.3亿元的气候投融资项目进行产融对接,与农发行、建行、交行等达成融资意向,预授信额度达217.6亿元。
同时,成功将临泽县农业生态修复与低碳产业综合开发项目、黄河流域兰州段白塔山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项目、黑河流域甘州段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项目等3个项目纳入第二批全国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超过全国平均支持项目数。将兰州、金昌、天水、兰州新区等4个市州(区)纳入“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为西北地区获批最多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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