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出台《新时代甘肃省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评价办法(试行)》,通过“四化”举措推动“以评促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加速完善。
一体化统筹安排。《评价办法》将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四史”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忧患意识和斗争精神教育等思想政治教育的六项主要内容,以及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农村思想政治工作、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社区思想政治工作、网络思想政治工作、各类群体思想政治工作等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七大领域作为评价内容,将全省各市州、省直机关、省属国有企业、省属高校党委(党组)作为评价对象,实现了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思想政治工作各领域的全覆盖。
对象化分类推进。《评价办法》明确,评价工作由不同单位牵头组织实施。其中,省委宣传部负责各市州、兰州新区评价,省政府国资委负责省属国有企业评价,省委直属机关工委负责省直机关部门和单位评价,省委教育工委负责省内高校评价,省委网信办负责网络评价,各市州党委、兰州新区党工委负责本地区包括中小学和各类群体在内的评价,通过分类分领域推进,切实增强了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
指标化工作评价。《评价办法》采取自查自评和实地评价相结合,平时情况、民意测评和现场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确保评价客观准确,《评价办法》分领域推出市州、省属国企、省直机关、省属高校4类测评打分标准。其中,市州设计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27个,省属国企设计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14个,省直机关设计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15个,省属高校设计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21个,每项指标都和实际工作挂钩,根据不同内容、不同工作量赋予不同分值,实现了以考核评价促推思想政治工作的目的。
实效化责任考核。《评价办法》明确,全省思想政治工作评价由省委宣传部会同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组织开展,一季度一通报、一年一评价。季度通报结果在一定范围和相关平台上发布,年度综合评价结果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年度测评结果不合格的党委(党组),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年度测评结果优秀等次的党委(党组)以及在思想政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此举旨在通过强化结果运用,加大思想政治工作力度。
(作者:甘肃省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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