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万元 兰州新区职工技术成果奖评选启动
每日甘肃网4月14日讯 据兰州新区报报道 4月12日,新区工会委员会、组织部、经济发展局(统计局)、科技发展局印发《开展新区职工技术成果奖评选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加大对产业工人创新创效扶持力度,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动员广大职工在新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更好发挥主力军作用。即日起开始申报。
根据《方案》,参选范围为紧扣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新材料、生物制药、信息产业、装备制造、新能源、电子产业、石油化工等14条产业链,新区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在围绕改进生产技术工艺、完善经营管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技术创新成果。重点突出具有先进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项目,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效果显著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促进职工职业安全健康效果显著的项目和在构建“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实施“四强行动”中发挥积极作用的科技创新项目。
申报条件:
1.发明创造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并在本行业产生重要影响;
2.研制开发新产品、新工具具有省内或新区先进以上水平,并取得显著成效;
3.设计和改造工艺取得显著成效;
4.对现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取得显著成效;
5.创新技术在职业安全与卫生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起到显著作用。
评选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下而上申报。按照自主申报、单位审核、新区评审、结果公示、成果奖励程序进行。
奖项设置:
设特、一、二、三等奖,对获奖的个人和所在集体分别授予证书、奖金和奖牌,相同行业申报的成果奖励不超过3个,特别优秀的可以增加至5个。其中,特等奖1个,颁发证书及奖金10000元;一等奖3个,颁发证书及奖金8000元;二等奖5个,颁发证书及奖金5000元;三等奖10个,颁发证书及奖金3000元。原则上不调整评奖数量,特别优秀的可适当增设奖项数。
特別提醒:
各推荐单位申报的技术创新成果原则上不超过2项。已获得省、市职工技术成果奖励的,已转让或购买的,核心技术已获省科学技术奖励或省专利奖的,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各级政府部门出资立项的,涉及技术秘密和国家安全的,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申报的项目,不得推荐申报(医疗保健类成果不参加申报)。
获二等奖及以上的项目,由新区工会推荐参评省总工会职工技术成果奖和省科技进步奖。对获得技术创新成果特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在下一年度新区五一劳动奖表彰中授予新区五一劳动奖章(计划单列)。参加本次评审活动的专家来自“甘肃省职工技术成果奖评审专家委员会”和“兰州新区职工技术成果奖评审专家委员会”。目前,新区工会已经组建了专家库,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家67名。(记者 史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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