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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2020/04/20/ 04:07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

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2019年10月1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抓手,以缩小城乡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为目标,全面构建有利于城乡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相互融合和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激发农村发展潜力和后劲,逐步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推进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

  到2022年,全省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基本建成,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到2035年,全省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全面形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到2050年,全省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成熟定型,城乡居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

  二、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

  (一)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积极有序放开兰州市落户条件,全面放开其他中小城市落户条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鼓励各类人员在兰州新区落户。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将全省居住证信息接入省政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确保2020年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维护好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并支持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二)加强城乡融合载体建设。加快建设兰白都市圈和兰州—西宁城市群,逐步推进同城化和城乡一体化。突出县城和中心镇带动作用,择优培育和扶持一批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增强各类农业园区产业融合功能,抓好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

  (三)激励各类人才入乡创业就业。制定完善财政、金融、社会保障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创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简化创业担保贷款流程。建立高校毕业生入乡就业创业激励机制。推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向乡村教师、乡村医生倾斜。乡村教师从教20年以上的评聘中级职称和从教30年以上的评聘副高职称不受指标限制。探索通过岗编适度分离等多种方式,推进城市教科文卫体等(系统)工作人员定期服务乡村。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外出务工人员对接机制。支持规划、建筑等设计人员入乡援助服务。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人才加入机制。

  (四)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全面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健全农村土地交易平台机制,允许农户以承包土地经营权等担保融资,允许土地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2020年前基本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推进空置房和旧宅基地有偿退出。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县级政府可优化村庄用途布局。尽快制定全省统一的宅基地面积标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快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土地入市制度。支持开展全域乡村闲置校舍、厂房、废弃地等整治,盘活建设用地用于支持乡村新业态和返乡下乡创业。加快推进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区域调剂使用,调剂收益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

  (五)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设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积极拓宽农村融资渠道,加快形成财政、金融、社会、农民多方参与的投融资机制。建立股权(股金)监管机制。建立和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六)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大专项+任务清单”框架下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健全农业发展领域转移支付制度。按照国家规定调整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确保农业农村投入占到较高比例。政府在批准限额内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方式规范举债,支持城乡融合公益性项目建设。

  (七)完善乡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地方性银行贷款考核激励和尽职免责机制,鼓励创新涉农金融产品。推行农业大灾保险和“保险+期货”机制。依法合规开展抵押融资和担保融资,降低信贷担保门槛。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智慧金融。实现已入市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在资本市场同地同权。完善农村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城乡融合发展基金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培育一批城乡融合示范项目。

  (八)建立工商资本入乡促进机制。建立健全补助、贴息政策,支持工商资本投资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产业开发领域。支持搭建城中村改造合作平台,构建工商资本与村集体利益联结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发展乡村生活性服务业。建立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农地农用,防止农村集体财产和农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九)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健全涉农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和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完善科技人员下乡创业激励机制。开展农业农村科技成果征集试点。建立技术人员在涉农企业技术入股兼职兼薪机制。完善农业科研成果产权制度,赋予科研人员成果所有权。制定涉农科研成果转化推广激励与利益分享制度,对贡献突出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科技成果收益分成、科技成果折股、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票(份)期权等方式进行激励。农业科技人员以科技特派员身份开展科技公益服务的,可以取得技术服务报酬或从企业获得股权、期权和分红。

  (十)建立城乡要素市场对接机制。建设乡村优质农产品基地、生态保护空间、宜居生活空间、休闲度假和旅游空间,引导城镇生产生活要素顺畅融入农村。强化城市就业、投资、消费和产业发展功能,提升城市服务农村能力。降低农产品进入超市门槛,促进农超顺畅对接。发展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乡村共享经济等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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