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警方严厉打击涉疫造谣传谣行为
截至11月4日共查处此类违法案件34起
每日甘肃网11月6日讯(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张秀芸)11月5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散布传播涉疫情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截至11月4日,已依法查处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行政违法案件34起。
案例1 10月26日,卓尼县某工地工人王某林、王某华、王某德、宁某某在明知宁某某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情况下,共同商议拨打110报警电话,虚构宁某某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事实报警,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卓尼县公安局依法对王某林、王某华处以行政拘留7天并处罚款300元,对宁某某、王某德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 10月29日,吴某某在某社交群中称“有个同事说她同学在肺科医院,说是昨天拉进去了40个确诊病例,但是今天官方只通报了10个”。后经核实系谣言。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依法对吴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3 10月18日,甘肃某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王某某在某社交群中发布了“嘉峪关199例新冠患者确诊,死亡2人”等不实信息。嘉峪关市公安局依法对王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4 10月27日,孙某在其自媒体账号和关联的短视频平台发布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在康县某超市购买生活物资的视频,并配有“甘肃省陇南市康县现状,超市里人山人海,抢购太疯狂”的文字,引起多人关注和播放。经查,孙某在该超市购物期间,秩序井然,无抢购现象发生。康县公安局依法对孙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5 10月28日,曹某某、李某某和朋友开玩笑,将自己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私自篡改为阳性,并发布到朋友圈。岷县公安局依法对二人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6 10月28日,金昌市金川区施某某拨打110报警电话称:自己得了新冠肺炎,要求出警。经民警出警调查,施某某系醉酒状态,身体健康,核酸检测正常,活动轨迹无异常。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依法对施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7 10月25日,杨某某在某社交群中称“内部消息,兰州现在确诊人数超过600人,官方统计却只有这么一点,最严重区域在御景东方附近几个小区,还有小西湖肺科医院,御景东方方仓一个点今天一天查出来7个,密接者全部隔离,枫叶国际确诊1例也是真的(我一个租户是御景东方方仓的集人员),大家提高防范意识,备好所需物品等”。后经核实系谣言。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依法对杨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
相关新闻
- 2021年11月04日【疫情防控 甘肃在行动】甘肃纪检监察机关——以监督实效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高效推进
- 2021年10月31日【疫情防控 甘肃在行动】甘肃警方严打涉疫情违法犯罪
- 2021年10月29日“四察四看” 兰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护航疫情防控
- 2021年10月27日违反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