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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实录(文+图)

 2022/05/19/ 10:39 来源:平凉日报

  5月17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平凉市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韩小林主持发布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明明介绍有关情况,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陈涛,市政府金融办党组成员、副主任王福凯,人民银行平凉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李澍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政委陈旭生一同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韩小林

  主持人: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平凉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全市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

  今年5月15日,是公安部确定的第13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与民同心、为您守护”。

  为切实维护全市经济领域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远离非法集资,警惕传销陷阱、假币、洗钱、涉税、保险、诈骗等犯罪行为,今天我们举行新闻发布会,旨在进一步巩固拓展宣传教育阵地,营造强大宣传声势和良好舆论氛围,全面提升社会各界、广大群众识别和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

  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明明先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陈涛先生,市政府金融办党组成员、副主任王福凯先生,人民银行平凉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李澍亚先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政委陈旭生先生,向大家介绍2021年以来我市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的成果、发生的典型案例以及发布预警提示、揭露新型犯罪特点、防范经济犯罪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甘肃日报、甘肃经济日报、甘肃法制报、甘肃广播电视总台、平凉日报、平凉市广播电视台、平凉新闻网、平凉广电网、平凉市人民政府网站、平凉发布等省、市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的到来。

  下面,请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明明先生介绍2021年以来我市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的成果以及发生的典型案例。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明明

  发布人: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适应群众对社会公共安全的新要求、对维护自身权益的新期待、对高品质公共服务的新需要,聚焦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损害营商环境、影响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的突出经济犯罪,依法履行打击侦查主责,全力护航“六稳”“六保”,着力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水平,有效力维护了全市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2021年以来,全市共立案侦办经济犯罪案件206起,破案14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4名,移送起诉240名,为国家和人民挽回经济损失6998万元。

  ——金融领域。2021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会同市金融办开展非法集资类案件的打防工作,破获了一批新型案件,守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会同人民银行平凉市中心支行、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开展打击整治信用卡违法犯罪“鹰眼2号”专项行动,集中斩断一批为其他犯罪转移资金的地下钱庄、第四方支付平台等非法资金通道,挤压了各类上游犯罪生存空间。共立涉金融领域经济犯罪案件84起,破6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5名,挽回经济损失673万元。

  近年典型案件回顾:平凉某某实业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2年5月至2016年1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杨某斌伙同其子杨某东等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未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批准,以平凉某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以公开宣传“平凉某大厦”等项目前景收益为幌子,以高息为诱饵,给公司员工分配吸收存款资金任务,授意员工采用“口口相传”等方式进行宣传,诱使群众向该公司投资,经查证,该公司从2012年6月至2016年11月间,向140多人吸收公众存款达8825万元。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杨某东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70000元;以被告人杨某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0元;责令平凉市某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被告人杨某东、杨某斌连带退还各集资受害人共计3237万余元。

  ——商贸领域。全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将打击锋芒精准指向数字货币传销、商户套路加盟、刷单炒信非法经营等新型经济犯罪,组织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啄木鸟”专项行动,着力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让市民群众放心消费。同时,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主动走访、警企互动,强化源头治理,助力隐患清零,守护平凉营商环境安全与活力。2021年以来,立案查处商贸领域经济犯罪案件87起,破案5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7名人,打掉3个团伙,捣毁窝点2处。

  近年典型案件回顾:平凉某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

  2017年3月,平凉市公安局接到日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报案称,在我市发现有假冒其厂“日丰”品牌管件销售,要求公安机关查处。接到报案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即开展立案审查,在侦查中发现假冒“日丰”品牌管件的销售企业为平凉市某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为查明全部犯罪事实,彻底摧毁这一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犯罪链条,侦查人员通过物流轨迹进行分析,发现平凉市某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进货上线在西安,并且该公司所购进的一部分假冒商品还存放于西安上线处,在西安警方的配合下依法对假冒产品进行扣押后,又对西安上线的物流信息进行分析,一路顺线追踪,先后远赴陕西、广东、浙江、湖北等省市调查取证,终于在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开发区找到了该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生产厂家,查清了售假源头,通报了当地公安机关,实现了对这一生产销售假冒“日丰”品牌犯罪团伙的全链条打击,案件最终顺利起诉判刑。该案的成功侦破彰显了平凉公安经侦部门“打假务尽”的责任担当,保护了驰名商标品牌信誉,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涉税领域。依托警税联合机制,对“假公司”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等危害税收安全犯罪行为进行攻坚整治,并将打击触角延伸至为虚开骗税提供便利的上游买卖空壳公司和下游非法换汇犯罪,实现全链条打击,有力维护国家税收征管秩序。2021年以来共立案查处22起,破案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今年1-4月为国家追回税款141万元。

  近年典型案件回顾:平凉四户粮食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8年4月,平凉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平凉市某粮库在没有实际资金收付、没有发生运输费用情况下,给自己虚开收购业务增值税普通发票17 份,金额1599万元,给9 省市47 户下游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59 份、虚开(含税)金额5.2亿元。接警后,平凉公安局立即组织侦查员展开调查。审查后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4起。为侦破该案,公安税务成立联合办案组,赴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调取案件证据材料2000余份,挖掘出一个涉及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涉案金额达20余亿元全国虚开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9名,查明4户粮食企业向全国9个省市55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5亿。打掉一批偷税“硕鼠”,有力维护了国家税收安全。

  当前,骗取贷款、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虚开骗税、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传统领域常见多发犯罪总量居高不下、大案要案突出,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新兴经济领域如网络借贷、投资理财、养老服务、消费返利、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等成为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重灾区”,网上犯罪与网下犯罪叠加,传统模式和新型手段交织,涉案金额大、涉及人员多、涉及地域广,防范处置难,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牢牢把握市委、市政府“3659”发展思路和省公安厅“1351”总体思路,紧盯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一条主线”,以打击经济犯罪“清险护航”专项行动为抓手,积极履行主责主业、强化案件侦办,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护航经济发展,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主持人:

  感谢周局长的介绍。下面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请大家提问:

甘肃日报记者提问

   记者:我们知道今天的发布会是“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的一项内容,为什么要开展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5.15”宣传活动?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陈涛

  陈涛:

  先说明一下,公安经侦部门是干什么的?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安内部职责分工,经侦部门主要负责是打击和防范各类经济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5.15”是2010年公安部确定的“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到今年已经是第13个,主题是“与民同心、为您守护”。主要是向社会宣传国家的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社会上出现的一些经济诈骗手段方法,公安机关的打击成果,提升人民群众识别和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能力,比如:提醒普通群众不要参与非法集资、传销、打着各种旗号的吸收公众存款、新型网络借贷集资诈骗,让广大群众不要轻易上当受骗。

甘肃经济日报记者提问

  记者:老年人应该如何防范非法集资陷阱呢?

市政府金融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福凯

  王福凯:

  以老年人为诈骗对象是最近几年非法集资活动的主要特点之一,不法分子基于中老年人风险意识不强,容易受到怂恿鼓动的弱点,抓住他们追求健康的心理,以高回报为诱饵,以投资、保健、旅游、环保等名义,以贴身关怀、嘘寒问暖等手段引诱老年人参与其所谓的投资活动。因此,当老年朋友面对高额回报的宣传时,特别需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投资前要和子女或朋友商议,并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等进行深入调查分析,提高判断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建议老年朋友应将积蓄、闲余资金主要以定期、活期存款形式放在正规商业银行,也可以适当购买国债、银行理财产品等,通过利息、理财收益保值增值,为晚年生活提供保障。

甘肃法制报记者提问

  记者:什么是反洗钱?为什么要反洗钱?洗钱的常见渠道有哪些?

人民银行平凉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李澍亚

  李澍亚:

  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人民银行作为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反洗钱工作部署,指导和要求金融机构有效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对个人当日单笔或累计5万元以上的现金交易、50万元以上的转账交易等大额交易,或者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现的异常交易进行严格监测和报告。人民银行及各金融机构对监测发现明显涉嫌犯罪的可疑线索,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侦查办理,为司法机关打击洗钱及各类上游犯罪提供有力的金融情报支持。2022年1月,人民银行、公安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进一步要求严厉打击和惩治各类洗钱违法犯罪活动。

  洗钱是犯罪分子将非法所得及收益通过交易、转移等各种方式进行合法化的犯罪行为。洗钱犯罪扰乱正常经济、金融秩序,影响金融市场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助长和滋生腐败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通过金融机构监测和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洗钱的渠道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进行洗钱;二是利用空壳公司,伪造商业票据进行洗钱;三是注册皮包公司,虚拟贸易交易进行洗钱;四是利用网络虚假交易,刷单分红赚取佣金帮助犯罪分子进行洗钱;五是利用地下钱庄和民间借贷转移犯罪所得;六是利用跑分平台“APP”诱使一些年轻群体利用自己的微信或支付宝收款码,为他人进行代收款,转移非法所得资金。

  最后,我们在此提醒大家,洗钱犯罪离我们生活并不遥远,帮亲戚朋友“开个户”或者“走个账”就有可能惹上牢狱之灾。大家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金融机构进行金融交易;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银行账户、银行卡和U盾;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对于网络信息要仔细甄别,不要轻易通过网上银行、电话等方式向陌生账户汇款或转账;不要通过非法支付平台进行支付交易。

甘肃广播电视总台记者提问

  记者:如何鉴别传销行为?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政委  陈旭生

  陈旭生:

  传销是一种通过人传人的方式来达到销售的非法活动。其本质是利用新加入者的钱向先加入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主要表现形式有:拉人头式传销、骗取入门费式传销、团队计酬式传销、公司经营式传销、网络传销。

  刑法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七十条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下列人员可以认定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一)在传销活动中起发起、策划、操纵作用的人员;(二)在传销活动中承担管理、协调等职责的人员;(三)在传销活动中承担宣传、培训等职责的人员;(四)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追究,或者一年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十五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人员;(五)其他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建立、扩大等起关键作用的人员。

  主持人: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问答环节就到这里。各位记者朋友如果还有其他感兴趣的问题,会后可以同平凉市公安局联系,为大家提供更多内容。希望媒体记者朋友们继续宣传好、报道好全市公安战线的显著成绩和特色亮点,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平凉公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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