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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造假房产证骗钱 东窗事发被判三年

 2023/09/13/ 16:00 来源:天水日报 记者何慧娟

造假房产证骗钱 东窗事发被判三年

  每日甘肃网9月13日讯 据天水日报报道【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何慧娟】为了骗取钱财用于还款和挥霍,两男子竟然想出用假房产证抵押借款的损招。最终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两男子为此付出了代价。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伪造虚假房产证件,骗取他人钱款的合同诈骗刑事案件。

  2019年5月,马某伙同李某预谋以假房产证作抵押进行借款,马某联系他人办理了两本假房产证及二人是某局职工的虚假工作、收入证明。之后,李某携带以自己名义办理的假房产证和身份证明,与天水某公司签订了20万元的借款合同,天水某公司扣除一个月利息6000元后将19.4万元转入李某农行卡上,马某将钱用于归还欠款。

  2019年8月,马某又持以自己的名义伪造的假房产证、身份证明,以该房产证作抵押,与赵某签订10万元的借款合同,预先扣除3000元利息,马某将9.7万元用于归还欠款和挥霍。

  法院审理后认为,马某单独或伙同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伪造虚假的房产证和身份证明取得他人信任并签订借款合同,马某作为主犯共骗取他人29.1万元,李某骗取他人19.4万元,其行为均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4000元。

  “合同诈骗是我国目前经济生活中危害较大的犯罪行为之一,它不仅侵害了公私财产,而且扰乱了国家社会经济秩序。”办案法官表示,在司法机关对合同诈骗大力打击和惩治的同时,大家也应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日常的经济交往中严格依法办事,在签订合同碰到对方以房产、货物、票据作为抵押的情况,应尽快通过房产、银行等部门核实用来抵押物品的真实性。

  法官提醒大家:“假证件”在如今发达的网络查询系统面前立刻就能现出原形,切不可走“捷径”来获取不法利益,冒险购买和使用任何假证均是触犯刑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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