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 枫桥经验 甘肃实践】
我省两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提升民主法治示范创建质效从源头预防矛盾纠纷
每日甘肃网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崔亚明)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和“法律明白人”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中作用的通知》,我省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和“法律明白人”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将基层各类解纷资源力量纳入人民调解渠道,切实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甘肃、法治甘肃筑牢防线、打牢基础。
《通知》指出,我省将注重提升民主法治示范创建质量和实效,根据乡村自然环境、经济状况、人口结构、风土人情等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区分不同类型,因地制宜开展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持续扩大创建覆盖面、提升群众满意度。切实把矛盾纠纷排查作为民主法治示范创建的一项基础性、日常性工作,到2027年,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总数达到1800个。同时,坚持打造“法治+人民调解”“法治+基层治理”“法治+乡风文明”等特色法治乡村建设品牌,带动地理位置接近、特色优势相似的村(社区)共同发展,形成特色示范带,努力做到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实质性解决矛盾纠纷,引导群众更多支持和参与调解工作,以法治助力塑造和美乡村建设,推动农村既充满活力又稳定有序。
《通知》强调,我省将以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夯实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有效融入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充分发挥家庭这一“最小细胞”在基层矛盾纠纷调处中的作用,加强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和章程合同的规范约束,发挥家风家教、家规家训的激励引导作用,把学法用法融入农户“衣食住行”各个环节,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乡村法治新风尚。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培育方式和机制,推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与示范户“结对子”,通过包村、包区、包片、包户等管理方式,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育指导,到2025年全省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户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通知》强调,我省将持续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坚持需求导向、服务群众,坚持多方参与、协同配合,培养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枫桥式”“法律明白人”队伍,2023年底前,全面消除“法律明白人”培养“空白村”,2027年全省“法律明白人”总数达到17万人,实现每个村(社区)10名以上“法律明白人”目标,以“法律明白人”培养壮大基层法治队伍,引领带动矛盾纠纷依法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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