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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平安建设条例》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23/11/27/ 08:05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记者 徐静雯

《甘肃省平安建设条例》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每日甘肃网11月27日讯(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 徐静雯)11月24日上午,记者从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甘肃省平安建设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甘肃省平安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9月27日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省平安建设领域第一部综合性地方法规,同时,也是首次以法规形式明确社会风险防控全链条治理。

  《条例》规定,开展平安建设,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专项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以法治思维谋划推进工作,以法治方式破解重点难点问题,以法治手段维护社会稳定。

  据悉,《条例》分为七章71条,包括总则、风险防范与矛盾化解、重点防控与治理、公共安全保障、基层治理与社会参与、监督与奖惩和附则。

  针对机构改革各级综治部门撤销,相关职能融入各级党委政法委,平安建设内涵外延不断拓展的实际,《条例》立足于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安全的全方位之治,首次明确了平安建设的主要任务,首次明确了承担平安建设组织协调职能机构的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在防范化解矛盾风险、加强重点防控、维护公共安全、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的职责任务,着力构建权责明晰、高效联动、左右协调、上下贯通的工作体系,推动各方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共同做好平安建设工作。

  《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平安建设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对治安安全、重点人群服务管理、网络综合治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打击整治新型网络犯罪、校园安全、医疗机构安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物流寄递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常态化扫黑除恶等专项治理和重点监管作出相应规定,明确对平安建设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实施重点治理,对突出问题实施挂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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