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检察良方”为企纾困护企发展
记者 李佳丽
“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新区检察院严格落实最高检、省、市检察院对“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为企业纾困解忧,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近期,新区检察院组织干警对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分配包抓的440余户企业开展登门走访,深入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问询发展中的问题困难和需求,面对面为企业健康发展开具“检察良方”。同时,组织员额检察官针对不同工种的企业开展不同主题的法治宣讲,并就涉法涉诉问题向企业答疑解惑,把法律规范送到企业的生产一线,帮助提升企业员工的法治意识,助推企业规范经营、安全生产、依法科学发展。
日前,在对辖区40余家商砼企业走访中,检察院干警发现其中17家商砼企业存在未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而占用土地的情形,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遂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调查程序。经深入调查,发现其中13家商砼企业已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但由于相关手续不完善致使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另外4家商砼企业确实存在未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占用土地的情形。
因案件涉及企业利益,为防止简单落实法律的刚性对企业造成更大伤害,避免“办理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的风险发生,新区检察院组织行政主管机关和相关企业代表举行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对听证事项进行评议,并就企业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情况与行政主管机关进行沟通磋商。经积极衔接协调行政主管机关,并对接企业完善相关手续,用最短时间为13家商砼企业办理了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证,有力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对4家商砼企业未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占用土地的问题,依法向行政主管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对4家商砼企业违法占地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行政主管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对涉案土地纳入乡村规划范围,拟按照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模式转用后为涉案企业依法办理用地手续,此举既有效维护了公共利益,也为企业解决了后顾之忧。
新区检察院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突出高质效要求,为企业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依法办理侵害企业权益的各类犯罪案件,严惩破坏公平竞争、影响企业发展以及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案件,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严格准确把握涉企案件定性,严格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等,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企业安全生产、合规经营等方面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堵塞管理制度漏洞。
——发挥民事检察职能,注重加强对涉企民事纠纷案件裁判结果和执行的监督,着力防范因诉讼活动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注重加强对行政诉讼裁判结果、行政诉讼执行、行政非诉执行的监督,同时统筹行刑反向衔接,强化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实质性化解涉企行政争议,减轻企业诉累和维权成本。
——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损害企业权益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予以监督整治,开展“空壳公司”专项监督,严防利用“空壳公司”实施犯罪或其他损害公益的行为,办案中坚持常态化跟进监督,推动涉企公益损害行为得到综合治理、诉源治理。
新区检察院通过高质效检察履职,使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和困难在法律框架内以最低成本、最高效率予以解决,让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更安心更用心,助增了企业的发展信心,切实做到以高质效司法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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