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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 | 酒泉市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

 2024/10/15/ 10:04 来源:酒泉发布
新闻发布会现场

  10月10日,酒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酒泉市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督察专员师甜甜,酒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郭成立,酒泉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曹斌义,酒泉市水务局副局长王敦瑜,酒泉市林草局副局长魏文生共同为大家介绍全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朋友关心的问题。

酒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刘金香主持新闻发布会  
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督察专员师甜甜

  师甜甜:

  《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印发后,市委市政府把贯彻落实《决定》各项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印发《关于分解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重点任务的通知》,明确了182项重点任务和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市委五届七次全会通过《中共酒泉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系统部署了打好绿色转型整体战、污染防治攻坚战等7大战役,对应成立7个工作专责组,分领域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同时,有效衔接省委《决定》和市委《意见》内容,印发《全面推进美丽酒泉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了“十四五”深入攻坚,实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十五五”巩固拓展,实现生态环境全面改善;“十六五”整体提升,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总体目标,一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酒泉建设。

  一年来,酒泉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践行筑牢守好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绿色使命,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我市在全省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考核中连续两年排名全省第一,污染防治攻坚成效考核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等次,被列为国家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国家首批减污降碳试点城市,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城市优秀案例“以‘双碳’为墨,书写应对气候变化的酒泉答案”在第28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中国角边会进行展播。

  一、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聚焦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短板弱项,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1-9月,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19天,同比增加23天,优良天数比例79.9%,同比增加8.1个百分点;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5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9%;细颗粒物平均浓度2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空气质量六项指标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市11个国控、省控地表水考核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100%,优良率100%,无劣Ⅴ类水体;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土壤环境安全可控;声环境质量总体良好;未发生重大以上级别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生态破坏事件及较大以上级别辐射安全事故。

  一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扎实开展控气、控煤、控车、控尘、控烧行动,推进肃州区天润热力、金塔阳光热电、敦煌永盛热力等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实施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工业大气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建成黑烟车抓拍系统30套,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682台,机动车污染防治进一步加强。聚焦工业、燃煤、机动车、扬尘四类污染源开展城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发现的107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城区空气质量持续巩固改善。

  二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肃州区、玉门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投入使用,经开区、敦煌市、瓜州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持续推进,8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标准,工业和城市污水治理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完成78个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管理规范有序。7个城镇和102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完成规范化建设,6个县(市、区)实现“双水源”,全市无城市黑臭水体。

  三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完成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对全市176万亩盐碱地进行摸排分类,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创建,全市建成15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核准经营总量114万吨,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和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均为100%。

  二、坚决打好环境安全保卫战

  一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印发实施《酒泉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将华能酒泉发电有限公司、甘肃建投常乐发电有限公司等2家火力发电行业企业纳入配额管理,按期完成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配额清缴,做到应缴尽缴,并督导开展碳排放核查,工作完成率100%。敦煌市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被评估考核为国家低碳城市试点优良城市。

  二是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落实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开展全市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和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专项排查,协同加强核设施、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检查。统筹开展辐射环境例行和专项监测,积极推进金塔前沿站试运行进程。

  三是严密环境安全风险。对化工园区、化工企业、重点流域等八个方面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摸排涉5类重点环保设备设施企业186家,排查发现隐患问题15个,全部完成整改。做好754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组织开展2024年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科学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继续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积极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全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扩绿增长,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不断筑牢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努力打造美丽甘肃建设酒泉实践样板。

酒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郭成立  

  郭成立:

  近年来,酒泉市立足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协同推进能源结构转型、产业结构调整、绿色转型发展、生态屏障构筑,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

  一是充分释放资源潜力,能源结构转型加速。我们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决策,充分发挥我市新能源资源富集优势,大力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今年1-9月,全市新增并网新能源装机342万千瓦,新能源装机累计达3075万千瓦,占全省的51.9%。1-8月,全市发电量达503.3亿千瓦时,其中新能源发电量309.3亿千瓦时,占比达61.4%;全社会用电量82.8亿千瓦时,其中新能源电力消纳占比超过50%。无论电源侧还是用户侧,新能源电力已成为全市电力能源的主力军。

  二是加大内培外引力度,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我们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做出的“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做强做优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产业体系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指示。一方面,着力培育绿色制造体系载体,工业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2021-2023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8.4%。2024年成功创建省级绿色制造体系企业8家。另一方面,着力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未来产业布局发展,引进新材料、氢能、储能、航空航天等龙头企业,加快推进巨化高性能硅氟新材料一体化项目建设,建成玉门油田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项目和全省首条中长距离输氢管道,启动建设航天航空产业园、火箭总装测试厂房、商业航天保障服务基地等航天航空领域项目。

  三是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服务人民美好生活。我们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力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持续深化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90%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100%,再生水利用率达40%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20.18平方米,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全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大力推进绿色低碳交通设施建设,境内G30高速服务区实现充电设施全覆盖;2023年全市铁路货运分担率达到43%,铁路运输占比逐年上升;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6604辆,建成充电桩2135根;新能源公交车297辆,新能源率超过95%;新能源出租车591辆,新能源率近25%。着力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85.67%,高于全省水平2个百分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07%;农村人居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79.2%,高全省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农村污水处理率达到42.3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四是持续强化政策引导,激发绿色消费潜力。我们抢抓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机遇,制定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既稳增长、又促转型,加力加效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我们认真摸底,扎实谋划,积极争取到位超长期特别国债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1.56亿元,支持个人消费品、家装家电、农业机械、新能源汽车、适老化改造领域以旧换新需求。着力培育拓宽绿色消费渠道,助推绿色消费和绿色金融快速发展,创建星级饭店43家,其中银叶级绿色星级饭店32家;2024年1-8月新能源汽车销售金额3.4亿元,同比增长134.4%;至目前,全市绿色贷款余额达到468.19亿元,规模仅低于兰州市,居全省第2;增速达31.05%,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3.76个百分点;绿色贷款占各项贷款的比重达36.66%,居全省第1。

  五是推动实施重点项目,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近年来,我们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加大生态环保项目谋划、储备、争取、实施力度。争取到位祁连山北麓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修复中央预算内资金2.56亿元,人工造乔灌木林0.2万亩,修复退化林1.7万亩,封山育林22万亩,草原改良225万亩,工程固沙3.2万亩,祁连山北麓地区生态环境面貌有效改善,为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打下坚实基础。2024年,争取到位“三北”六期工程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2.36亿元,人工造林13.94万亩,封滩(沙)育林49万亩,工程固沙16.3万亩,配套建设小型水利水保设施32处,项目实施对打好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改善河西地区生态环境,保护黑河、疏勒河流域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甘肃法治报记者现场提问  

  记者:酒泉市在优化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 

酒泉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曹斌义 

  曹斌义:

  自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出台一年以来,酒泉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部署,在优化国土空间、科学打好生态修复系统战方面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持续推进国土空间优化。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顺利完成报批,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划定耕地保护红线,全市450.3万亩耕地和392.9万亩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将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等重要生态功能和生态极为敏感脆弱的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内用途管制,根据《甘肃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实施细则》,对生态保护红线内人为活动严格审核。对照《甘肃省城镇开发边界 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酒泉市城镇开发边界管理,《酒泉市城镇开发边界评估及局部优化方案》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核备案。划分酒泉中心城区7个控规单元,稳步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二是一体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有效提升重点区域生态系统质量,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复与治理。编制《酒泉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全面完成各级各类保护地内159宗矿业权地质环境修复治理。按年度整区域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治理,市、县两级累计投入财政资金2.1亿余元,完成147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恢复治理,恢复治理面积9.18万亩;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1.44亿元,立项实施9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恢复治理面积3.39万亩。大力引导矿山企业绿色勘查、绿色开采,配合省级加快完成绿色矿山创建任务,全市建成绿色矿山6宗(国家级4宗,省级2宗),2024年计划完成6宗矿山绿色矿山创建任务。

  三是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合作。进一步释放政策活力,探索社会资本参与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合作模式。积极对接甘肃金控集团、重庆斌鑫集团、甘肃浙云海投资等具备较强实力的社会资本合作开展国土综合整治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签约投资5.64亿元。率先合作实施完成玉门市9个历史遗留无主砖瓦粘土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和瓜州县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试点项目,土地复垦面积20314亩,新增耕地7126亩。

  四是倾情聚力办好民生实事。围绕地质灾害威胁区、河湖管理范围及暴雨山洪灾害受灾区、地震灾害危险区、生态敏感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推进实施生态及地灾搬迁工作。2023年以来,累计纳入搬迁计划7906户,兑付补助资金3.75亿元。持续实施风险调查、监测预警、工程治理等项目,提升地灾综合防治能力。完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采取排查巡查、避险演练、值守调度、风险预警等措施,有效防范地质灾害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肃州区融媒体中心记者现场提问  

  记者:酒泉市作为水资源匮乏的地区,如何解决水资源供需矛盾,在打好治水兴水升级战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酒泉市水务局副局长王敦瑜  

  王敦瑜:

  根据甘肃省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及酒泉市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估报告成果,酒泉市水资源总量为41.03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39.54亿立方米,地下水扣除与地表水重复部分净资源量为1.49亿立方米。全市水资源可利用量为30.85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可利用量为22.19亿立方米,地下水可利用量为8.66亿立方米。每平方公里国土面积上可利用水资源量为1.8万立方米,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15,属严重缺水地区。一年来,市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水利系统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紧紧围绕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思路,统筹推进治水兴水升级战,水利项目建设、水资源监管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严守“三条红线”,强化水资源总量控制。坚持“四水四定”,始终将水资源总量控制作为水资源管理的核心任务,严格落实“三条红线”管控指标,加强取用水计划管理,以计划管理促进控制指标落实。积极争取省水利厅对玉门市巨化项目落地给予1500万立方米的用水指标支持。2023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1.37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4.67%,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7.97%,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15,用水效率不断提升。

  二是加快项目建设,完善区域水网体系。围绕“三横三纵,八河连通,多库互济,六水共治”的水网规划,加快水利项目建设,不断夯实水利基础设施。截止8月底,开工建设水利项目89项,完成投资23.11亿元,较2023年同期增长112%。阿克塞县生态保护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肃州区洪水河水库工程等3项省列重大项目加速推进,已超额完成省列重大项目年度目标。

  三是严格取水许可,强化地下水取用管理。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国网酒泉供电公司等单位开展非法开荒打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全面推进地下水取水管理。各县(市、区)排查整治违法取水问题292个,复核审查取水许可台账信息1.3万余份,核查修正取水许可证异常数据2300余条。严格落实打井审批提级管理制度,新打机井严格履行市级审批和“打一封一”的审批程序,从源头上杜绝乱打井、乱取地下水行为。

  四是实施深度节水,着力推进节水型建设。印发《酒泉市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清单(2024-2025年)》,加快推进金塔鸳鸯、肃州马营河、红山河、玉门小昌马、瓜州榆林河、敦煌党河灌区改造项目,通过高标准农田、高耗水作物压减、水肥一体化等方式,农业节水达到4100万立方米,年底可实现农业节水6000万立方米。全市368家工业服务业用水单位实现计划用水全覆盖,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3%以上;敦煌首航节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建成为省级节水型企业。

  五是加强水位预警,强化地下水超采治理。制定印发《酒泉市2024年地下水超采治理方案》,明确提出全年压减任务。加大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实施,全年实施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4个,总投资3500万元。持续推动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全市21个万亩以上大中型灌区渠首全部实现取水口在线监测计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计量率和接入率达到100%。常态化观测地下水位变幅情况,并分季度进行预警,压实超采治理责任。全市上半年地下水位降幅在河西五地市中最小。

  六是加快涉水改革,夯实水利发展基础。稳步推进水权水市场建设,印发《酒泉市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分县(市、区)完成初始水权确权工作,依托中国水权交易中心建立市级水权交易平台,为规范水权交易奠定基础。今年以来,全市共完成交易148宗,交易水量达到3400万立方米。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结合实际制定《酒泉市推进农业灌溉地下水水价改革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农业灌溉地下水水价改革工作,充分发挥价格杠杆推动农业节水增效、促进地下水集约节约利用的市场调节作用。

  下一步,酒泉市水务局将认真履行治水兴水工作职责,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各项涉水重点工作任务高标准落实落地。  

甘肃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记者:酒泉市作为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的前沿阵地,在防沙治沙和生态保护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酒泉市林草局副局长魏文生  

  魏文生:

  全市林业草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立市的政治责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深化落实林长制为总抓手,以三北工程建设为牵引,以增绿护绿用绿为目标,以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为重点,着力推进生态林草、美丽林草、富民林草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在这里,我向各位朋友介绍四个方面情况。

  第一,我们聚焦重点区域,全域打好国土绿化持久战。扎实开展“三沿一部”绿化提升和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深入实施退耕还林、治沙造林、草原生态修复等重点生态工程,以及“蚂蚁森林”等社会公益造林项目,科学节俭务实开展国土绿化,造管并重提升绿化数量和质量,精准实行国土绿化落地上图,重点区域绿化取得突破性进展,关键部位生态面貌明显改观。今年以来完成营造林29.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6.8万亩、退化林修复2.79万亩、封滩育林19.91万亩。铁路、公路、景区景点沿线绿化提升323公里,城乡接合部绿化提升9200亩。建立义务植树基地69个,完成全民义务植树343万株。新增乡村绿化美化面积2050亩。修复治理退化草原180万亩。

  第二,我们突出综合治理,全力打好防沙治沙阵地战。一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紧紧围绕库姆塔格沙漠东缘、巴丹吉林沙漠西缘和祁连山北麓、疏勒河中下游、黑河中游流域等重点区域,以防沙治沙为主攻方向,科学布局,精准谋划“三北”工程建设项目。到2030年,全市计划完成“三北”工程建设任务878.32万亩。2024年实施三北工程重点建设项目9个,建设规模147.62万亩,总投资5.62亿元,其中中央投资4.62亿元。目前项目作业设计已批复,正在进行工程招投标,“三北”工程建设和标志性战役实现了良好开局。扎实推进沙化土地综合治理,《酒泉市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已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2024年全市完成沙化土地综合治理92.2万亩。设立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8个,封禁保护面积189.75万亩。建立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1个。建设国家沙漠公园5个,面积38.7万亩。荒漠化和土地沙化呈现“双缩减”的良好态势,重点治理区实现从“沙进人退”到“绿进沙退”的历史性转变,人民群众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得到有效保障。

  第三,我们坚持系统治理,统筹推进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近年来,我们坚决扛牢祁连山生态保护政治责任,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大力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工程,祁连山酒泉段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逐步实现“生态大治、祁连大美”目标,绿色高质量发展根基更加牢固。一是建立保护监管长效机制。组建祁连山国家公园酒泉片区管理机构并与相关单位签订了跨区域联防联控、联防联保执法和宣传合作协议,为实现跨区域生态保护与建设步调一致、标准统一、一体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统筹推进生态修复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十四五”以来,共争取到位中央和省级各类林草项目资金11.2亿元,全市共完成营造林92.15万亩,沙化土地综合治理319.73万亩,草原生态修复治理511.26万亩,祁连山北麓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重点区域生态环境持续好转。三是全面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总林长,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2235名,实现了“树有人护、林有人造、草有人管、责有人担”的林草资源保护新格局。认真落实湿地分级管理,建成国际重要湿地2处,省级重要湿地3处,国家湿地公园2个,认定发布一般湿地417万亩,湿地面积保持稳定。持续强化森林草原火灾预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未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事故。

  第四,我们靠实发展责任,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全市共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29个,总面积6830.55万亩,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27.1%。近年来,我们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持续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和生态保护修复,“绿盾”行动等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全面落实,严格落实“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总要求,坚持“生态优先、应保尽保”的原则,高效、精准、科学地完成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自然生态系统整体保护、分级管理的保护地体系初步形成。

  下一步,酒泉市林草局将积极响应总书记“打一场三北工程攻坚战、筑牢北疆绿色长城”的伟大号召,牢固树立和践行“两山”理念,坚持生态立市战略,发挥林长制指挥棒作用,全面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科学推进国土绿化,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酒泉实践新篇章作出积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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