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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守蓝天 护净土 强法治 聚力建设新时代美丽兰州”新闻发布会实录(文+图)

 2026/04/22/ 16:33 来源:中国兰州网

新闻发布会现场

  4月20日,兰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守蓝天 护净土 强法治 聚力建设新时代美丽兰州”新闻发布会。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武卫红先生介绍有关情况,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兰州市委讲师团副团长白蓉主持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纵深推进强省会行动、加快建设新时代美丽兰州的关键之年。

  今天很高兴邀请到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武卫红先生,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科长孔繁涛先生,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科科长李东平女士,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科长张鹏先生,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局长王喜阳先生。请他们围绕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土壤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政策法规及辖区环保工作等内容,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中央、香港驻甘,省、市新闻媒体的朋友们,欢迎你们的到来!

  首先请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武卫红先生介绍相关情况。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武卫红

  武卫红: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空气质量、土壤环境优劣是民生福祉的重要体现,政策法规则是生态治理的坚实保障。今天,我们聚焦大气环境质量、土壤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政策法规三大核心,向大家通报相关工作进展与成效、回应社会关切,也期待与各界携手,共护全市生态环境,共建美丽宜居家园。接下来,我逐一进行通报。

  一、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筑牢蓝天生态屏障。2025年兰州市空气质量实现多项突破和多项最优,优良天数312天(同比增加11天),优良天数比率85.5%、同比增加3.3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21、同比下降0.32、同比改善7.1%,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创历史最低。用于评价空气质量的六项大气污染物浓度均同比下降,并全面实现达标。其中细颗粒物(PM2.5)浓度34.88微克、同比下降6.3%;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61.55微克、同比下降3.6%;二氧化硫浓度12.25微克、同比下降6.0%;二氧化氮浓度34.72微克、同比下降7.1%;一氧化碳浓度1.5毫克、同比下降16.7%;臭氧浓度142.6微克、同比下降8.0%。这标志兰州市再次迈入达标城市行列,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向优。

  2026年,国家修订发布了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3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此,我们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紧紧围绕“六大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结合“十五五”兰州市美丽蓝天建设项目实施,坚决打好2026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截至4月19日,受沙尘多发频发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优良天数61天,优良天数比率56.0%;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9.09、同比改善13.3%。六项污染物浓度同比“五降一升”,其中细颗粒物(PM2.5)浓度39.6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27微克/立方米、降幅19.0%,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76.0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63微克/立方米、降幅9.1%;除臭氧浓度同比上升5.0%外,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9.4%、14.8%和11.8%。

  二、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守护净土安全底线。近年来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在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62.3%,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开展涉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整治,切断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途径,保障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部门联动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通过推广增施有机肥等技术,确保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紧盯“一个名录、一张清单、一批企业”,依法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138个地块用途变更前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对优先监管地块和污染地块实施重点管控,确保地块周边土壤环境安全。强化在产企业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坚持“不泄漏、不扩散、早发现”原则,防风险、去存量,组织企业完成年度隐患排查及自行监测,严防新增污染。完成3个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试点,消除潜在污染隐患。

  地下水污染防治稳步推进。强化地下水排污单位监管。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分析判断、查找原因、及时整改,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安全。落实地下水分区管理。根据全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划定结果,推动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分级防治。同时对存在的问题,开展溯源排查整治,及时加强管控,防止风险扩散。实施重点区域专项整治。推动西固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确保2026年底前实现污染不加重不扩散阶段性目标。

  美丽乡村建设取得实效。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十四五”期间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3370万元,完成51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以实现“三基本”为导向,全面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印发实施《兰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改专项行动方案》等,指导各县区以资源化利用为导向,分区分类有序推进133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持续提升污水治理管控率。持续巩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成效。加大常态化排查力度,将新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或返黑返臭水体及时纳入监管清单,督促高新区对已完成整治的3条农村黑臭水体加强日常监管,防止水体返黑返臭,确保“长制久清”。

  三、纵深推进依法行政,强化依法治污能力。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盯“权责法定、公开公正”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以法治力量护航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

  持之以恒统领全系统依法行政。制定年度《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点,持续加强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知识宣传力度。利用“六·五”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集中普法活动,不断增强普法工作实效。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执法人员专业能力水平。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本年度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法制审核28件,其中审核行政处罚26件、审核政策文件2件。畅通行政救济渠道,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向市政府提交2家单位行政复议答复书,组织召开1家单位涉嫌环境违法的行政听证。

  积极主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覆盖水、气、土等多个领域,形成案件线索筛查、损害评估、赔偿磋商、修复效果评估的闭环管理机制。强化损害必须担责的力度,以责任倒逼守法,以赔偿促进修复。完善机制协同共建模式。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生态环保督察、检察公益诉讼、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对潜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为受损生态环境的及时修复提供制度保障。创新修复方式破解治理难题。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修复创新模式,形成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的多元化解决方案。

  探索对接两项改革任务。根据《甘肃省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2026年已完成160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确认、公示及公布,并要求相关企业及时完成临时披露工作。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制定的《甘肃省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各项要求,完成兰州市1463家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其中“B”级企业1457家,“C”级企业3家,“D”级企业3家。

  发布完毕,谢谢!

  主持人:

  感谢武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媒体老师在提问前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和记者姓名,请开始提问。

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记者提问

  记者:据我们了解,今年国家正式发布了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那么新标准发布后,对我市空气质量评价结果有什么影响?我们下一步怎样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呢?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科长孔繁涛

  孔繁涛:

  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说明您也是高度关注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感谢您的支持。

  首先,我先介绍一下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的背景。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于2026年2月6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修订,2月14日,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发布,3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标以保护人体健康为初心,抓住PM2.5这一对人体健康影响最大的污染物,以收严PM2.5浓度限值为引领,同步加严PM10、SO2、NOx等其他污染物限值。尤其是PM2.5浓度限值:年均浓度一级限值调至10微克/立方米、二级限值调至25微克/立方米;日均浓度一级限值调至25微克/立方米、二级限值调至50微克/立方米。

  新标分阶段实施,其中2026年3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为过渡阶段,执行过渡期浓度限值,即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二级标准限值分别收紧至30微克/立方米和60微克/立方米,其他四项污染物浓度限值仍执行原标准;自2031年1月1日起为全面执行阶段,在全国范围内执行新标浓度限值。

  新标实施后,各地空气质量评价结果将普遍趋严,但这并不代表空气质量实际变差,而是标准要求更高、引领作用更强的体现。一是主要污染因子达标压力剧增。要实现过渡阶段达标要求,我市PM2.5、PM10年均浓度需较2025年度分别下降14.1%、3.2%。要实现全面执行阶段达标要求,我市PM2.5、NO2、PM10等三项污染因子年均浓度需在2025年基础上分别下降28.4%、14.3%和19.4%,达标压力巨大。二是优良天数比例将明显减少。以2025年为基准,参照过渡阶段日均值达标限值要求,全年优良天数将减少34天;参照全面执行阶段新标日均值达标限值要求,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将减少89天。三是SO2、CO和O3等三项气态污染物可稳定达标。对照新标,我市SO2、CO和O3浓度可满足新标二级达标限值要求。总体而言,新标的实施反映了国家以更高标准引领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决心。

  新标实施后,我们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为总牵引,持续推动产业、能源和交通结构优化调整,系统强化产业、燃煤、交通、面源、能力、生态“六大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聚焦重点、全力攻坚,不断巩固深化“兰州蓝”治理水平。一是强化产业治理。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上马,落实“两高”项目联合论证,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重点行业落后产能退出。加快实施一批重点行业深度治理项目,持续推进我市水泥企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二是强化燃煤治理。持续提升多元化供热占比,深挖工业余热、污水源等清洁能源供热潜力。持续加大散煤监管力度,压减劣质煤燃烧排放。持续推进居民散煤治理,强化民用散煤监管和散煤置换。制定印发《兰州市经营性燃煤炉灶专项整治方案》,开展“回头看”,严防散煤复烧。三是强化交通治理。对全市53家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从严管控高排放车辆数量、压减拥堵路段。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加快淘汰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四是强化面源治理。督促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防尘抑尘措施,科学开展道路保洁和降尘作业。加大对餐饮油烟直排和违法露天烧烤等行为监管执法力度。强化秸秆焚烧监督管理,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燃放。五是强化能力治理。借助省级雷达走航监测、超级站在线数据分析等外力,形成全方位监管工作体系。压紧压实网格责任,加强“田字型”网格管理,抓好网格内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六是强化生态治理。统筹推进扩绿、兴绿、护绿,持续推进“三北”六期工程及十大森林公园建设,持续推进“绿美兰州”建设,高品质建设城市绿地公园和十大森林公园。开展流域综合治理,增强水土保持能力。

  美丽蓝天建设需要人人参与,希望更多市民朋友们、网友们能够参与到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方方面面,让蓝天白云成为幸福生活的底色。

  谢谢!

中国环境报记者提问

  记者:据了解,目前市生态环境局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了《兰州市整县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请介绍一下相关目标和任务?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科科长李东平

  李东平: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聚焦农村生态环境短板,统筹推进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绿色发展,全面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部联合8部委制定印发《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省生态环境厅联合8部门制定印发《甘肃省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让美丽乡村成为现代化强国的标志、美丽中国的底色。

  “十五五”开局之年,我市积极落实国家、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目标要求与工作任务,联合发改、财政等9个部门印发了《兰州市整县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力争打造村庄干净整洁、农业绿色低碳、生态环境优美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方案》明确了从4个方面推动落实16项重要举措,全面整县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构建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乡村建设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农村生活垃圾、农村黑臭水体、畜禽养殖污染、水土保持率、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及乡村河湖长效管护、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农膜生产使用和回收处置、秸秆利用和管控、尾菜处理利用率、乡村形态、乡风建设、农村居民对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满意程度等14项指标。

  二是全面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主要是扎实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和较大面积劣Ⅴ类水体、综合治理乡村水土流失、长效保护乡村自然生态。计划到2026年,全市美丽乡村整县(区)建成2个,新增完成91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76%,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到2027年,全市美丽乡村整县(区)建成3个,完成省级下达的行政村环境整治任务,全市有条件的县(区)或者乡(镇)率先全域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劣Ⅴ类水体。到2035年,美丽乡村全域建成,重点村庄全面完成环境整治,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劣Ⅴ类水体。

  三是大力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主要是强化耕地资源保护、加强农用地土壤保护、加强生态养殖和健康养殖引导、加强农膜科学使用处置、加强秸秆尾菜综合利用和有效管控、纵深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计划到2027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稳定在8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尾菜处理利用率稳定在60%以上。到2035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稳定在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1%以上,尾菜处理利用率稳定在75%以上。

  四是持续提升农村幸福宜居品质。主要是强化乡村空间设计和风貌引导、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大力推进农村地区清洁能源替代、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最终实现集中建设区域整洁有序、乡风建设没有重大负面舆情,农村居民对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满意程度达到90%以上。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各部门、各县区推进实施方案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按时间节点完成阶段性目标,持续改善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甘肃日报记者提问

  记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作出的重大制度安排和重大改革事项,旨在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埋单”的困局,请问兰州市近年来如何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科长张鹏

  张鹏: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

  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以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意识,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为目标深入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级的各项要求,深入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机制,我局对内印发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工作规程》,规范了各部门在调查、鉴定评估、磋商、诉讼、生态修复及程序衔接各项流程的工作要求,对外报请市环委办印发了《关于兰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此项工作在全市开展的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同时,优化工作举措,确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顺利实施。

  二是加强横向协调,开展案件筛查。按照国家和省级相关要求,积极发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工作的市级办公室职能,协调局内部及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深入挖掘案件线索,自2020年以来,通过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资源与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日常执法检查、信访投诉举报等12项线索筛查渠道,全方位筛查线索1110条,完成线索清单核查121项,督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全领域推进。

  三是推进索赔程序,发挥震慑作用。近年来,已理赔完成九合强盛建材中心排放混凝土废物污染周边环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甘肃凯瑞混凝土有限公司倾倒固体废物污染土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等40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其中大气环境污染13件占比32%,水环境污染12件占比30%,土壤环境污染11件占比27%,自然资源环境破坏4件占比10%,理赔金额达4685.5余万元,赔付率、结案率均为100%,充分体现“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对环境违法行为起到了很好震慑作用。

  下一步,我局将定期在全市各相关部门开展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筛查、索赔启动、损害调查、索赔磋商等培训,强化基层工作人员主动发现并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意识,不断提升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同时探索拓宽理赔模式,结合本区域生态环境实际,探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修复”模式,消除责任主体消极应对、资金落实难、修复周期长等痛点,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落地见效。

观澜新闻记者提问

  记者:永登县作为甘肃省“生态功能型”先进县,去年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局长王喜阳

  王喜阳: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感谢您的提问,永登县的定位为“生态功能型”和“工业主导型”区县,2025年以来,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兰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省委强省会行动、市委1139工作部署和县委“1469”工作思路,统筹全县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污染防治纵深推进,生态质量稳步向好。蓝天保卫战精准攻坚。实现全县150家涉气企业全覆盖监管,淘汰11台60蒸吨燃煤锅炉;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注销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985辆、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58辆。全年空气质量达标天数337天、达标率92.3%,超额完成90%工作目标,PM10、PM2.5浓度优于考核标准,其余四项污染物稳定达标。碧水保卫战提质增效。全面完成324个入河排污口整治,与天祝县、红古区开展跨区域联防联控10余次,推进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与保护,筑牢饮水安全防线。庄浪河、大通河流域国控断面及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净土保卫战夯实根基。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源头管控,建成17个“无废城市”建设项目,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100%,完成43个卫星遥感排查非正规固废堆放点核查整改。全县土壤环境安全可控,无受污染耕地,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全面落地,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成效显著。

  二是项目双进赋能增效,生态创建提质进位。成功获评全省“生态功能型”先进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进入省生态环境厅遴选名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全面启动。动态优化“三线一单”,严格执行“三区三线”管控要求,为200余个项目选址落地提供精准服务指导。积极争取各类生态环保专项资金8178万元,推动祁连山水泥、红狮水泥、华能连电超低排放改造,庄浪河流域(永登段)水污染防治、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提升等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全县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提升至22.84万吨。谋划储备“十五五”生态环保项目104个,总投资约87.7亿元;14个项目成功纳入美丽河湖、美丽蓝天项目库,总投资6.3亿元,形成“在建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项目推进良性循环。

  三是监管执法赋能强基,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全面锤炼执法队伍专业素养,大力推进智慧监管体系建设,运用科技手段赋能环境治理,推动监管方式由“传统人力监管”向“数字化、精准化、智能化”加快转变,监管效能持续提升。队伍能力显著提升,一名执法骨干荣获2025年甘肃省百万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优秀选手称号,执法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优化“双随机、一公开”与差异化监管机制,健全协同联动、闭环管理体系,实现监管全域覆盖、全程可控。坚持以练促战、以改促治,高质高效完成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全面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四是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低碳底色更加鲜明。全速推进“风光水火储”一体化能源发展,打造兰州市首个百万千瓦级新能源发电基地,包装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项目,全县新能源装机容量达到125万千瓦。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累计创建省级绿色矿山6家,正在争创国家级绿色矿山1家,省级绿色矿山1家。积极打造绿色工厂,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2家、省级4家、市级1家,省级绿色设计产品1种。立体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累计投入新能源电动公交车111辆,建成充电桩45座,绿色公共交通车辆占比达到74%。

  下一步,永登县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五强”行动、1139工作部署和“1469”工作思路,以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为目标,以解决群众关切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坚守“生态环境只能变好、不能变差”底线,全力以赴推进各项任务落实,为“十五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主持人:

  感谢王局长的回答。

  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再次感谢今天的发布嘉宾、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后续如果媒体朋友们还有其他采访需求,由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科负责全面保障大家的采访工作!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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